“不跟我们签合同,不给我们交保险,还无缘无故把我们辞退了,我们想要个说法。”王娟(化名),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的一名护士,在12日这样表示。
2020年3月,该医院启动社会招聘护士程序。王娟历经投递简历、笔试、面试及严格筛选,于同年4月1日正式入职。她的日常工作涉及护理,初始月薪为1760元,半年后加上绩效,收入约提升至每月3000元。工资由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于每月中旬发放。
在王娟任职的半年间,有超过50名护士陆续加入医院,他们大多与王娟有着相似的教育背景——本科以下学历。
转折发生在2023年8月,医院突然指示王娟等人与一家物业公司签署员工离职申请表。对此,王娟等人深感困惑,因为他们始终在医院工作,未曾与物业有过关联。医院解释称,签完离职申请后,通过考试即可与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护士们遂照办。然而,事实却是,他们在过去三年间从未与医院签订过任何合同,医院也未曾为他们缴纳过任何保险。
更令人费解的是,离职申请表虽于8月签署,但离职日期却被要求填写为2023年6月。
不久后,他们确实与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签订了正式劳务合同,但合同期限仅为短短3个月,且需分两次签约,每次覆盖3个月。2023年12月,医院发布了新的备案制人员招聘公告,计划面向社会招聘7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王娟等老员工并不符合这一条件。
进入2024年初,随着短期合同的相继到期,王娟等人被迫离职,心中充满困惑与不平。他们感慨,自己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承担了追阳、做核酸、打疫苗、进方舱等工作,如今却遭无理由辞退,深感不公。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中新网记者前往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展开调查。在医院办公区,一名志愿者马甲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来意后,向医院党办汇报并引导记者至一间办公室等候对接。然而,记者在那里静候近1小时,始终无人前来。
内蒙古蒙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祥指出,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若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仍未签订,应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仍不签订合同的,视作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进一步解释,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同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甚至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必须执行;若劳动者放弃继续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则须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