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耕之际,内蒙古开鲁县一村庄内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持有长期承包合同的农民们,欲耕种自家土地时,却被村委会以需额外缴纳高额费用为由阻挠。农民们与村委会早有30年承包合约,且已按约支付款项,如今却被要求每亩地每年再交200元,累计金额达百万。更甚者,村委会实施24小时监控,严禁农民进行任何耕作。
故事聚焦于双胜村的老张。他承包了4500余亩盐碱地,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将其改造成丰饶的玉米田。正当他期待春耕时,村主任却以“先交钱再种地,警察也挡不住”相威胁。这一言行犹如影视剧中的反派角色,完全违背村主任的职责。
回溯至2004年,老张等人开始改造盐碱荒地,成功将其化为良田。现村委会却以土地价值变化为由,要求他们在合同期内补缴承包费,否则将解除合同。此举令老张及众多村民深感措手不及。
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友纷纷谴责这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要求严惩。然而,镇干部不仅未主持公道,反而协助村委会禁止老张春耕,甚至扣押其农机设备。镇党委副书记纪某竟声称“不懂法”,不介入此事,令人愕然。
有人试图以“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为由终止合同,但《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禁止发包方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民法典》虽有相关变更或解除合同规定,但需双方协商。对此,网友意见分化,但大多数人谴责村干部滥用职权,觊觎农民改良后的土地资源。
社会各界呼吁尊重法律法规,遵循合同约定,妥善处理承包费问题,不应粗暴干预农业生产。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对基层治理能力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提出深刻质疑。焦点在于:农民为何在改造荒地后反遭“宰割”?承包合同效力何在?背后是否有不法利益驱动?
我们需要查明事实,审视承包合同细节,核查土地改造的合法性。监管部门的介入将有助于公正解决纠纷。我们坚信法律终将严惩违法行径,同时呼吁各地政府加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业生产的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