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要先交钱?村干部:110来又能咋地
当前正值东北地区的春耕高峰期。近日,中国三农发布于4月22日公布了一段独家调查视频,透露其接到来自内蒙古开鲁县农民的多封来信,反映镇、村干部正阻挠他们进行春耕活动。种地要先交钱?村干部:110来又能咋地!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问题?
聚焦内蒙古开鲁县建华镇双胜村,部分村民共同承包了该村集体的5000余亩土地,承包期至2034年。正当村民们着手展开春耕工作时,却遭遇了来自村干部、镇干部以及派出所的制止。
耕地机械被村委会副主任等人员拦截,使得春耕进程受阻。不仅如此,镇党委副书记与政法委员亦加入其中,声称为维护村集体利益,扣留了农用机械,并宣称上述土地已不属于承包村民。
追溯历史,这批村民于2004年取得土地承包权,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相应费用。彼时,这片土地土质不佳,主要用于种植饲料。经过村民长达20年的辛勤改良,荒芜草地逐渐变为肥沃耕地,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种地要先交钱?村干部:110来又能咋地!
现村委会提出,因土地性质变化,要求村民按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补缴新增耕地承包费。对此,村民们坦言无力承受如此高额费用。
面对记者询问,村书记以不懂法律为由,将责任推给镇里指示;而镇长则回应称这是村内事务,与镇无关。镇党委副书记则坚称,双胜村的行为具备法律依据,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合同。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同时,民法典的确允许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影响合同一方利益时,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本案例中,村委会既未与村民充分协商,也未能提供合法文件支持,便强行增收承包费。
法学专家指出,村委会理应对土地性质变化带来的收益风险有所预见,不应让投入大量成本改良土地的村民承受损失。村民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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