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陕西安康一网友按照道路交通标线行驶,却进入禁止通行路段,被罚款200元,扣3分。对此,有网友也晒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罚款的信息。4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安康交警汉滨大队获悉,他们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整改问题标线。关于罚款问题,由于牵扯量比较大,已向上级汇报,等待处理。(据4月6日大风新闻)
路面有右转的交通标线(视频截图)
该网友感觉冤枉,是因为路面有右转的交通标线,但转弯之后的路口,却又设置了“禁止通行”交通标志,司机稍不注意,就容易出现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这就表明,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都是合法的交通信号。据媒体报道,交警部门回应称,2018年,我们发布了该段道路设置为单向通行的公告,但交通标线是住建部门设置、施划。为何6年时间没有发现并处理该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新的交通标线是2022年设置的。
路口设置了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视频截图)
问题就出现了,2018年该道路被设置为单向通行,2022年住建部门又施划了可以右转的交通标线。难道,有关部门在施划交通标线的时候,难道不看一下路口交通标志的设置,以保持一致吗?
这个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网友认为“就是为了罚款”的质疑。但是,这样的事情本就不该发生。一是,住建部门施划交通标线的时候,应该和交警部门密切协作;二是,如果出现交通信号混乱的情况,交警部门有责任及时发现处置,不该让其存在达一两年之久。
交通信号应该准确,方能保障司机行车安全。否则,就容易引发混乱和误解。事实上,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优先级。
相关法规截图
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核实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消除。
这表明,按照交通标线右转却因禁行被罚200扣3分,可以依据相关法规走流程进行申诉。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跟上级积极反映此事,后续处理牵扯的量比较大,问题也比较多、比较复杂,所以还在对接。所以,网友也不必心急,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酌情处理。
从网友反馈的情况来看,类似交通信号不明的现象还不鲜见。有些是因为施工等造成交通信号的混乱或缺失,有的是因为交通信号被建筑物或树枝遮挡,造成司机误解等。不论哪一种情况,司机都需要安全行车。这就提醒,相关部门有责任及时消除容易导致混乱的交通信号,给司机明确的交通指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