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陕西安康一网友按照道路交通指示标线行驶,却进入禁止通行路段,被罚款200元,扣3分。
对此,有网友也晒出了自己2年前曾在此路段被罚款的信息。
4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安康交警汉滨大队获悉,他们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整改问题标线。
关于罚款问题,由于牵扯量比较大,已向上级汇报,等待处理。
网传信息显示,有网友发帖称,自己的一段交通违法经历,让其感到很冤枉。
他表示,其在安康巴山东路-朝阳巷800米处行驶时,被安康交警汉滨大队以“逆向行驶”为由,罚款200元,扣3分。
网友称,自己交过罚款后感觉很奇怪,印象中他是按照道路上的交通指示标线行驶,为什么会被罚款呢?
为确认此事,他前往罚款的地点查看,发现该路段确实有右转的交通指示标线,但转弯之后的路口,却设置了“禁止通行”标志。
对此,他感觉很冤枉,认为这样的处罚让人无法接受,随即向交警部门反馈,得到的答复是下周一再联系。
网友事后在事发地点实拍,证实该路段确实有右转的交通指示标线视频截图
转弯之后的路口,却设置了“禁止通行”标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该网友被认定违法的时间是2024年2月12日,处罚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处罚机关为安康交警汉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