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8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子女近日在中国法院向日本政府发起诉讼,这是民间对日申诉32年来,此类诉讼首次在中国境内进行。原告李拉弟,现年78岁,系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万爱花之女。她在诉状中控诉日本军队在侵华战争中对母亲万爱花犯下的绑架、拘禁、强奸、殴打、虐待、摧残、伤害、疾病传播等暴行,要求日本政府公开道歉、忏悔,并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共200万元人民币。
该诉讼案已递交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标志着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群体首度在国内司法体系内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追溯至1992年,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曾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诉,要求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此案历经数年,在日本地方法院历经数十次庭审后,于1995年至2007年间多次判决,最终结果为承认历史事实,但拒绝公开道歉与经济赔偿。
2021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韩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本政府的索赔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日本政府需向每位受害者赔偿约59万元人民币。法院认定日方对待慰安妇的方式构成“反人道的犯罪行为”,不适用“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这一判决为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申诉群体带来了新的希望。
张双兵,中国“慰安妇”民间调查第一人,自1982年起便致力于调查工作。在韩国法院判决的启示下,他联合多位专家、律师组成团队,再次发起对日本政府的诉讼。贾方义、郭乘希律师团队目前代理此案,坚信法律应要求侵害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日本政府至今未对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作出真诚道歉与赔偿,他们希望通过中国国内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此次诉讼涉及的18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均已离世,包括赵润梅、刘面换、张先兔、王改何、杨喜荷、侯巧良、万爱花、陈林桃、侯冬桃、高银娥、杨时珍、周喜香、尹玉林、南二朴、赵存妮、张改香、郭喜翠、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