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压之下 吉林高速要分红了
吉林高速在监管问询及公众压力下,决定对其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决定派发现金红利。重压之下 吉林高速要分红了,控股股东吉高集团向吉林高速发函提议,基于公司截至2022年末总股本18.91亿股,拟每10股派发0.90元(含税)现金股利,总计派发约1.7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31.14%,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吉林高速董事会与监事会已一致审议通过此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此前,公司尽管2023年实现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且连续三年净利润增长,却宣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此举引发投资者广泛关注。
据统计,吉林高速自2010年上市以来共分红10次,累计分红5.664亿元,但近两财年未实施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达26.50亿元,显示其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在审议原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刘先福与独立董事林建忠投弃权票,两人均建议公司兼顾长远发展与股东即期现金回报,制定现金分红方案。刘先福作为招商公路(吉林高速第二大股东)代表董事,其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近期,中国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对分红不达标公司的监管,甚至将其列入“ST”警示情形。证券时报·e公司对此事报道后,吉林高速“盈利而不分红”现象引发广泛讨论。上交所随后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要求详细解释多年盈利却少分红或不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询问董事间是否存在意见分歧,以及要求公司评估现有分红方案是否符合长期战略,能否让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重压之下 吉林高速要分红了。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高速并非近期唯一调整现金分配预案的上市公司。方大特钢在3月中旬宣布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计划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引起投资者热议。上交所随后对方大特钢下发问询函,同样质疑其连续两年未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
面对监管问询,方大特钢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提议提高2023年度利润分配比例,建议每股派发0.10元(含税)现金红利,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此提案在方大特钢4月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预计分红总额约为2.3亿元,以公司总股本23.31亿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