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通报,自2021年11月以来,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依法严厉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条行动,侦破刑事案件1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60余名,打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15个,缴获专用器材1.1万件,查获被非法控制的网络摄像头3万个。
行动中,江苏泰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非法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并出售摄像头访问权限的犯罪团伙;
江苏常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在云南、贵州、四川多个地市酒店房间安装网络摄像头并出售摄像头访问权限的犯罪团伙,查获被出售的摄像头访问账号1000余个;
浙江湖州、福建宁德、山西大同、新疆乌鲁木齐、广东东莞和河南开封、漯河等地公安机关打掉多个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生产窝点,缴获相关器材9100余件;
山东日照公安机关抓获偷拍、直播无痛人流手术的某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生厉某等。
另外,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显示,被告人巫某通过自己研发的App控制了全球18万个摄像头,涉及中国、日本、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位近期破获过非法控制摄像头案的警察透露,犯罪团伙销售摄像头权限时,会打包销售,例如将400个摄像头账号密码整合为一组,每组以128元或198元的价格销售,但不一定每个都能正常访问。
犯罪团伙也会销售单个摄像头的权限:“他们偷窥的时间长了,会分门别类给摄像头贴上详细的标签。同样对准卧室,夫妻生活一个月一次和一个月几次的标价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内容销售20元至120元不等。”
2019年以来,打击偷拍偷窥黑色产业链的专项行动几乎没有断过。
公安部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有专案专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黑灰产业犯罪,当时打掉了制售针孔摄像头窝点40个,缴获针孔摄像头成品、半成品、配件100余万个。
2021年5月至8月,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期间京东、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下架违规宣传或违规售卖摄像设备160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9名,收缴窃听窃照器材1500余套。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许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期海淀区检察院办过三起摄像头偷窥偷拍案件,其中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有一起。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从网上购入摄像元器件并安装进插座、灯座作伪装,在网上销售牟利,同时也将一些改装后的偷拍设备安装到快捷酒店的房间实施偷拍。海淀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诉。
海淀区检察院审查的另外两起案件,一起是犯罪嫌疑人潜入同事的宿舍,在宿舍安装偷拍设备,另一起是犯罪嫌疑人潜入地铁系统的女性职工更衣室,安装偷拍设备。两起案件最终都采取了行政处罚,没有用刑事手段规制。
许丹说,定罪的障碍之一,是偷拍设备需要由国家安全机关相关鉴定人员将其鉴定为专用的间谍器材,或是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这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和专业难度,“现在日常生活中,大量设备都具有拍照或录音功能,体积越来越袖珍,并且都是经过国家许可生产出来的产品,认定一个设备是窃听窃照器材相对困难。”
许丹补充说,即使偷拍设备被鉴定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要定罪还需要“造成严重后果”,但这类案件的“严重后果”其实很难评价,例如海淀区检察院审查的另两起案件就难称造成严重后果。针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因此能不能定罪、是否用行政处罚更为合适,在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存在争议。
“刑法是具有滞后性的,过去,间谍专用器材或是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很难获得,没有考虑到它大面积泛滥的情况,所以入罪标准比较严格。”许丹认为,随着技术发展,当下有必要用司法解释明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定罪标准。
至于远程侵入被害人自家安装的家用摄像头窥探隐私的犯罪,通常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王莹说,如果将偷拍的内容贩卖、传播,根据偷拍的信息内容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
许丹表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明确的入罪标准。根据2011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2022年以来,包括济南平阴法院、德州德城法院、滨州开发区法院在内的各地法院已经审结了多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各地法院的相关判决越来越多,虽然判得不重,但数量增多了。”于冲认为,这体现出司法机关对于偷拍犯罪打击力度的提升。
不过,许丹说,摄像头偷拍偷窥面对的处罚大部分都是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旦隐私在网络上泄露了,就很难挽回了,数据会长期在网络上留存。”在许丹看来,现在摄像头偷拍犯罪的社会危害与其面临的处罚还是不相适应的。
前述侦办过摄像头偷拍案件的警察认为,由于立法还存在不足,犯罪成本较低,因此摄像头偷拍偷窥犯罪仍然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