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7日消息,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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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重庆渝北人。他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等职。
2019年,他任重庆市副市长,后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今年1月,重庆市政府领导班子换届后,熊雪不再担任副市长职务,只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今年5月11日消息,熊雪被查。
1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熊雪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次通报中罕见提到的“七个有之”是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天眼新闻注意到,今年1月,重庆选举产生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名,其中有熊雪。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最终的有效名单,熊雪不在列。
今年2月24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报告称,经审查,在2980名当选代表中,3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依法不确认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
对比此前各省市自治区选举产生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和新华社在2月25日发布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发现,重庆市有1人未能通过审查,此人即是熊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新华社检察日报正义网 重庆发布)
综合整理:王迟 胡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