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昌广播电视台报道,近日,广东东莞一网友发布视频称,失主查找到丢失的苹果手机,称归还手机有丰厚感谢费,拾主归还手机后,打开红包发现里面装着31张练功券。此事引发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网友称在2月17日晚上将捡到的手机归还给失主,对方称准备了丰厚的感谢费(红包装的现金),次日打开发现是31张练功券。“报警后,对方承认了。(失主)主动要给的,不能把练功券当真钱去侮辱人啊。”
“练功券”又叫点钞纸、点钞练功专用券,是供银行工作人员练习点钞及考核所用的钞票代用品,不能在社会上流通,“练功券”上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与货币上的特征有明显的差异,且印有“练功券”的字样。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知情人士称,该网友单方面的说法存在不实,他捡到手机后有拖延不还的情况,失主因多次讨要未果产生情绪,针对这一说法,该网友拒绝回应。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表示,在中国,这种失主故意以虚假的方式表示重金酬谢,实际上给予的是练功券的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欺诈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他人财产实施欺骗,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要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金额大小以及法律解释等因素。有时由于金额较小或证据不足,警方可能难以立案侦查,但这并不意味着失主的行为完全合法。在法律和道德上,欺诈行为仍然是不被接受的。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南昌广播电视台、澎湃新闻、潇湘晨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