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通知》明确,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封面新闻)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面推行已有数年,其积极效果有目共睹。就解决由来已久、备受诟病的“三点半难题”,课后服务可以说是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如今绝大多数地方,都实现了“放学时间与下班时间相衔接”,课后服务的政策初衷基本实现。但也应该看到,课后服务毕竟是个诞生不久的新事物,此前各地的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带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性质,由此也暴露了一些新的问题。新近印发的《通知》,显然旨在就此查漏补缺、统一规则。
这份《通知》文本并不长,其核心内容“五个严禁”清晰明了,所以更适合将之视作对既有文件的某种“堵漏”和“补充”。这“五个严禁”,每一项都有明确指向,每一条都是对不良苗头的强力回应。现实中,部分学校确实存在“课后服务”变形的情况。有些将自身的基础义务划为“课后服务”,并据此胡乱收费;还有的,则是将课后服务变成补课、刷题,软硬兼施胁迫学生必须参加,继而导致其课业负担不降反增……
由于课后服务是个新概念,那么就注定了,其内涵和外延,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职能部门为了鼓励学校管理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先期也是赋予了其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在此大背景下,过去一段时间,围绕“课后服务”,学校、学生、家长等各方之间,客观上是存在一个博弈过程的。而时至今日,总结各地的得失经验,关于什么才是“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如何展开,大体已经形成了共识。在这种新语境下,以“标准化”来压缩不确定性,注定是大势所趋。
可以预见的是,这一阶段性的《通知》,对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最终成熟、定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基础性的教育服务,固然要尊重多元性和个性化,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尽可能统一化、一致化,以此降低执行过程中走样的可能性。《通知》以列举式的方式,否定了部分学校在“课后服务”一事上典型的违规、越界的操作。即便如此,新规落地之后,校方就“课后服务”依旧还有很大的自主决策、自发组织的余地。细化了规则框架,我们期待着,更具公益性、更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能够更好地造福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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