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除雪指挥部发布的一则通知,让市民气愤不已。通知要求沿街单位、商户等在24小时内清除门前积雪,否则将实施处罚。
《本溪市城市除雪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主次干路及人行步道应在雪停后24小时内除净,其他区域应在雪停后48小时内除净。“未按照规定时限、标准除运雪的,按承担雪段面积,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5元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这一规定,明山区除雪指挥部要求沿街单位“自扫门前雪”,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处罚,是有依据的。可是,对于这一通知,市民还是普遍感到气愤。这其中的原因在于,在除雪问题上,当地并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
据报道,本溪本轮降雪结束的时间是12月16日,但直到12月21日,不少路段还被积雪覆盖。依照上述规定,明山区本应就此事对负责除雪的单位依法依规追责。但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负责除雪任务的外包公司,并没有得到任何的惩罚,相关部门甚至还为其未能完成除雪找理由开脱,称“今年是政府外包环卫服务的第一年,需要时间理顺合作关系、进行磨合”。
好家伙,明山区原来竟然把除雪任务外包给了一家还没有磨合好的公司。这里可是东北,如此外包业务可曾想过一旦除雪不利,会给出行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也太不拿市民利益当回事了。
现在,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承接业务的外包公司确实没有“磨合”好,也没有及时高效完成除雪作业。那么,明山区就应当查对承包合同,根据相关协议,追究承包公司的责任。
可现实却是,明山区非但没有追究外包公司责任,反而把除雪任务转嫁到了沿街商户身上,还要通过处罚倒逼商户除雪。态度对比如此之强烈,市民如何不恼?
当地如此厚待承包公司,很难不让人怀疑环卫业务外包背后可能存在某种利益输送。
要知道,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是以24年28亿元的价格,外包出去的,平均每一天要30多万元。不论是单价还是总数,都不是小数目,当地在没有磨合的条件签约,相当于向外包公司盲投了28亿元。承接业务的外包公司到底什么来头?为何能够取得如此信任?
此外,24年的合同期,也让人感到不解。外包环卫服务,在其他地方也不少见,但合同期往往少则一年,多则也就三五年。这很容易理解,干得好,就继续合作,干不好,一拍两散。像本溪这样,一签就签24年合同,非常反常。
在未经磨合的情况下,签订28亿元大单,将未来20余年的环卫工作承包出去。如此轻率、反常的操作背后,到底有无“猫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些问题,需要有个说法。相关部门,是时候就此事展开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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