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省首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和“环境保护法庭巡回审理点”,在贵阳长坡岭国家级森林公园正式挂牌成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青山万叠,碧水千隈。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贵州殷实的家底,是确保贵州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和底气。如何切实保护好这片绿色底色?
近年来,贵州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法治之力护佑绿水青山。生态法规出台频度密集、生态执法监督尺度严格……在法规和制度的硬约束下,贵州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制定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赤水河是长江流域一级支流上唯一无水坝的“原生态河”,孕育了两岸数千家白酒企业,既是中国优质酱香白酒重要生产地,更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多年来,贵州高度重视赤水河的生态保护,早在2011年,《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2014年,《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
大江大河保护还需“攥指成拳”。2020年,《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出台。省内流域包括乌江、赤水河、綦江、柳江、沅江、红水河、北盘江、南盘江、牛栏江、横江等水系干流,按照“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市县为主,省级奖补”的原则,开启“统一方式、统一因子、统一标准”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
赤水河。林泓泉 摄
此外,贵州在全国率先建立“五级河湖长制”,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全省4697条河流(湖)共设置22755名河湖长,实现所有河流、湖泊、水库等实行监管全覆盖。
高山流水,成为润泽贵州、造福人民的“幸福之水”。
河湖保护是贵州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多个“率先”——
在全国率先建立首个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率先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
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
率先在西部建立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
制度之网不断织密织牢,如今,全省基本建立了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较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守好黔贵大地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开出“制度良方”。
最严密的法治护佑绿水青山
喀斯特地貌占全省总面积62%的贵州,奇绝壮美与破碎脆弱伴生,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修复难度很大。然而,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却时有发生。
啃最硬的“骨头”,解最难的问题。贵州敢于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51件,罚款金额1.36亿元。释放出“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的强烈信号,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乌江。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尚宇杰 摄
今年6月,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检察院通报十起贵州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省高院通报十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涉及污水处理、非法捕捞、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等。
典型案例的发布充分体现了贵州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形成了震慑,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面”的治理效能。
2020年,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等10余家单位会签《关于在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修复的意见(试行)》,在省级层面创新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
同年,代某某一行4人以食用为目的,在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道非法电鱼,捕捞渔获物共计190条。除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4人还被判令:在职能部门监督下实施增殖放流价值2万元的鱼苗,修复渔业生态;义务巡河6个月等。
擎法治利剑,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多年来,贵州努力实现“办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用法治守护一条条河流、一座座青山。
探索环境司法专门化新路径
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也护航“金山银山”。
2022年,全国首个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在湄潭县法院诞生,黔茶法治化保护开新篇。该院将与“茶”环境、“茶”原料、“茶”产品、茶企业、“茶”人员、“茶”文化等涉茶物权保护、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民商事案件统一归口审理。
“以前还有个别村民在自家茶园使用违禁农药,现在都不敢了,只种‘干净茶’,我们村的茶叶现在卖得好得很。”湄潭县界溪村村民龙香美高兴地说。
湄潭茶海。贵州日报天眼记者 王瑶 摄
早在2007年,贵州成立全国首家环保法庭,开启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探索了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新路径。
经过16年的先行先试,贵州环保法庭紧密结合贵州的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自然遗迹等,将贵州茶的生长环境、酱香型白酒的生产环境、黔金丝猴的生存环境等贵州独有的生物多样性要素纳入司法保护范围,构建完善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今年3月1日,《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生产环境保护”概念,为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制度、法治的创新,折射的是保护理念之变、发展理念之变。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贵州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法之力,共筑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用实际行动作答百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王剑
二审 王远柏
三审 干江东 谢巍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