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出台的《关于对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从5月1日开始,上海市三胞胎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将被提高至1970元/月。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三胞胎家庭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前,上海市自1992年起便对有生活困难的三胞胎以上家庭提供生活补助。原先的补助申请条件限定为子女年龄不满十六周岁或年满十六周岁但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家庭。现在,这一条件已放宽至子女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年满十六周岁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或年满十八周岁且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家庭。
除了对申请条件进行调整,上海市还对审核程序进行了优化。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现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基本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发放《上海市生育三胞胎以上家庭生活补助申请受理通知书》。审核确认主体也已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求在收到申请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根据新修订的通知,只要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子女符合上述年龄条件的三胞胎家庭,均可申请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来确定的,目前定为1970元/月。这一政策的实施,预计将显著减轻多胞胎家庭的经济负担,体现了政府对特殊家庭群体的关怀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