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通报“在法国巴黎拾到小学生秦朗丢失的作业本”一事,称该视频为博主徐某某与同事薛某策划、编造,已依法对二人及所在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12日晚,涉事博主徐某某在相关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称对此深感愧疚和抱歉,诚恳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保证以后不再创作此类博人眼球的内容。
媒体此前报道,2024年2月16日下午,在全网拥有4000万粉丝的某网红短视频博主发布了一段1分37秒的视频,称她在巴黎街头,有人递给她两本寒假作业,称是在“厕所”捡到的,请她帮忙“还给主人”。该博主称,要将其带回国物归原主,并隔空喊话“一年级八班秦朗”,事件很快引起热议,并冲上热搜。
据北京青年报,2月18日,江苏海安西场小学工作人员回应,没有叫秦朗的学生,而且一年级只有4个班。众多网友质疑“猫一杯”摆拍,并涌入自称秦朗舅舅的网友的直播间质问,“秦朗舅舅”回怼网友,称自己是“蹭流量的”,欢迎大家“举报”。
2月19日,“秦朗舅舅”承认系摆拍,其账号被禁,视频下架。
虽然一直有网友质疑捡到作业本一事的真实性,而“猫一杯”坚持声明属实,并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公开与“秦朗妈妈”的聊天记录,这让大量网友最终相信了她。
直到此次警方通报,才彻底让事件迎来大反转。众多网友被惊掉下巴,谴责她的行为消费公众信任。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秦朗丢失作业本”虽然是编造的,但只是博人一笑的“段子”,警方对其行政处罚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
4月12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向潇湘晨报记者详析此起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理解博主及其同事和所在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
刘研:此事的焦点不在于博主编造脚本,而是以网络谣言的名义进行了定性。博主自己怎么演怎么编都可以,问题出在她将其宣传为真人真事在网络上传播,误导公众帮着找小朋友“秦朗”,而她的真实意图可能是获得流量。那么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利依据相应规定对她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还可以要求其删除谣言、销号等。顶格行政处罚是处以五日以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你只是在自己的小群里发一下,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可能还不至于处罚。又比如博主编剧存在一些常识错误、甚至一些历史解读上的误认,为了保证网络舆论的自由,只要没有造成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通常不会受到处罚,所以这个度是要把握住的,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二、编“好玩段子”假称是真事,和编造恶性突发事件等,法律定性有何区别?
刘研:严重的情况就会上升至刑事处罚。比如在网上散布他人谣言和虚假信息,可以构成诽谤罪,或者编造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公众情绪恐慌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就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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