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横县籍女子马某芬
一人扮演“红娘”“女朋友”等角色,
在一年时间里骗取3名男子上百万元。
近日, 横县人民法院判了
案发经过:
2017年4月,马某芬在网上认识了横县的梁先生,当她得知梁先生正在找女朋友,便决定冒充红娘,虚构了一名叫“黎芷君”的女子身份,并以自己使用的微信号冒充“黎芷君”。梁先生跟“黎芷君”很快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此后,马某芬先后虚构加油、修车、做生意、出国旅游、父亲病重、办理遗产继承等理由,诈骗梁先生财物44万余元。而梁先生连马某芬虚构的“媒婆”“女朋友”却未曾谋面。
2017年11月,马某芬在微信上认识了横县的陆先生,她借与陆先生发展暧昧关系之机,先后虚构自己在广东佛山市投资酒店需要钱、身体不舒服需要住院治疗、酒店经营不善、酒店附近鱼塘的鱼死需要赔偿、农庄租地资金不够等奇葩理由,诈骗陆先生财物28.5万元。直到最后,陆先生也未曾见过“情人”马某芬。
2017年底,马某芬故伎重演,她以给邓先生介绍女朋友为由,一人在微信账号上扮演“红娘”“女朋友”,先后虚构生病住院、小孩生病和办理房产手续等理由,诈骗邓先生财物29.7万余元。对此,邓先生也未曾产生怀疑。
2019年9月,马某芬被广东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移交横县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马某芬1986年出生,初中文化,横县人,居住地广东,已婚。2017年,马某芬以介绍朋友、发展情侣关系为诱饵,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及虚构身份的方法,先后多次诈骗财物累计100余万元。
近日,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马某芬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8万余元至44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