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讯(首席记者 姚常房)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要求自2023年12月起至2026年10月底前,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
《方案》强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
《方案》明确,巡查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和运行管理。公立医院党建方面,主要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巡查。行业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情况等进行巡查。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治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巡查。
《方案》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委属(管)医院巡查工作,并负责对各省份医院巡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按照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医院巡查工作。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巡查工作分别由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