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摸金校尉深夜出没于河北献县的汉代古墓葬区,对国家重点文物常陵进行盗掘,挖到青砖无法继续后选择放弃。北青-北京头条10月20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二审已宣判,12名参与者均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获刑6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文保所工作人员发现盗洞 盗墓团伙浮出水面
据河北沧州当地媒体此前报道,献县汉墓群是两汉魏晋河间王、王子侯、功臣侯以及河间国相、尉等高阶官员葬于献县境内陵墓的总称,是国务院公布的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常陵是献县汉墓群M27号墓,位于献县小平王乡,现存封土南北宽170米,东西长204米,残高3.6米,占地34680平方米。
2019年2月19日,献县文保所工作人员对常陵进行定期巡查时,在常陵北侧的耕地里意外发现了一条人为踩踏形成的小路以及埋在秸杆堆里的锤子和手锯等,最终找到一个宽1.2米、长0.7米的盗洞口。
办案民警勘查发现,盗洞垂直深度2.4米,到达洞底后,向南延伸了7米,又向西南延伸3米,一直通到了青砖墓墙前。民警还在盗洞内发现了铁锨、洋镐、铁钎、绳子、塑料桶、塑料编织袋和一些矿泉水瓶等。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以当地人刘某、陕西人李某为首的盗墓团伙浮出了水面。
12人先后落网 最终分别获刑6至3年
据一审法院认定,2019年2月10日至15日,来自陕西、河北、安徽的12名盗墓贼刘松、李永经过事先预谋,对献县汉墓群中的常陵实施盗掘。刘松提供作案工具、资金、安排食宿、组织刘杭等望风放哨、开车接送。李清组织胡腾等负责挖土、提土、背土。
从正月初五到正月十三(中间因下雪有间隔),由于害怕被人发现,盗墓贼白天休息晚上挖洞,盗掘数日后遇到坚硬的青砖而无法继续实施,遂商议暂停,将部分工具藏匿洞中,洞口用泥土掩盖后撤离。
时隔二日被巡查人员发现后报警。经查实,被盗掘常陵系1996年第四批被国务院列入名录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3月7日至6月20日,参与盗墓者刘松、朱奇等陆续被抓获或投案自首。
原审法院认为,刘松等12人参与盗掘国家重点保护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应予处罚。12人共同实施盗掘古墓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在案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立功、自首等情节,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对刘松、李永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其他人判处5年零3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之一李龙提出上诉。而检察机关也抗诉称,李龙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向其讲明了性质及法律后果,得以从轻处罚后,李龙又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认罪但不认罚,一审对其从宽处罚的基础不复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再适用,导致对其量刑畸轻,特提出抗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之后,对其他11名被告人维持原判,撤销献县法院对李龙的量刑部分(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0元。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