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日前发布。《公约》要求商家承诺:充电宝租借免费时长不少于5分钟;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因所在地难以及时归还充电宝时,企业核实后可暂停计费等内容。目前7家共享充电宝企业已签署自律公约。
共享充电宝被誉为“应急救星”。然而,近几年,一些地方共享充电宝却因价格不断上涨,被冠以“钱包刺客”之名。报道显示,2017年,共享充电宝的收费标准还是1元/小时,而如今部分品牌已经达到了6元/小时,数年时间收费翻了数倍。
除了逐年上涨的价格刺痛了消费者,共享充电宝的服务也广受诟病,消费纠纷与日俱增——恶意扣费、易借难还、押金不退、还错被卡、充电异常等都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也不利于共享充电宝行业发展。
因此,深圳在全国率先为共享充电宝行业立规矩的《公约》一出台,就不仅得到消费者欢迎,共享充电宝企业也纷纷响应。《公约》里的不少条款被称为“亮点”,就在于对症下药,找准了消费者痛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共享充电宝行业发展理清了“堵点”。
当然,要防止“应急救星”变“钱包刺客”,不仅要立规矩,促进行业自律,还当严格执法监督,强化他律。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应当在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适当提供公用充电口、插头的资源配置,由此削减共享充电宝的“不可替代性”,从源头上避免共享充电宝处于“垄断”地位……对此类好声音、好建议,也不妨深入研究、推进落地。(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