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4台撞击大陆渔船致渔民死伤恶性事件”,台湾《镜周刊》2月27日披露,目前金门地检署检查已确定两船有碰撞事实,因而全案朝“过失致死”罪方向侦办。报道称,此案是否有刑责仍未定,但台“海巡署”躲不过民事赔偿。
《镜周刊》称,金门地检署此前紧急查扣大陆渔船与台“海巡署”巡逻艇,采证船舶相关迹证,第一时间就发现大陆渔船左舷下方有一处明显撞痕,用肉眼即可看到凹陷处,连艇上的铁栏杆都被撞到倾斜变形,另在台“海巡”船艇右舷下方,也找到一处不明显的撞击点。
报道分析,加上双方说法佐证,确定二船确有碰撞,全案已朝“过失致死”罪的嫌疑侦办,这意味着涉案人员恐面临5年以下刑事责任。报道补充,刑责定夺目前仍还要经过详细科学鉴识,不过即便刑责未定,台“海巡署”恐怕也得面临民事求偿。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27日报道,对此,金门地检署回应称,只要是与交通工具有关的事故,第一时间都会猜测涉嫌过失致死罪;对于“海巡队”等是否应负刑责、是否涉嫌何种罪名均无预设立场.请各界不要随意推论,将秉持公正客观原则凭证据认定事实。“海巡署”此后也发布声明说,目前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均秉持不回避的态度,全力配合司法调查。
2月14日,福建一艘渔船在金门海域作业,被台“海巡署”以所谓“越界”捕鱼为由追逐,最终导致渔船翻覆,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遇难。生还渔民事后接受@玉渊潭天 采访时证实,是台“海巡”船只冲过来将其“顶翻”。“我们自己船怎么可能翻掉,要开急转弯也翻不掉,要(被)撞才会翻掉。”
对于事情经过,台“海巡署”原本声称涉案大陆船只“蛇行拒检,不慎翻覆”,未提及碰撞一事,还借口称因侦查不公开“追缉影像”。直到金门地检署20日晚捅出双方曾发生碰撞,且“海巡署”在“执法”过程中并无视频记录,台“海巡署”才发新闻稿坦承高速追逐下“船身多次接触”,当时无暇录影。
“整件事暴露‘海巡执法’粗糙与失误。”据台联合新闻网,有声音质疑台陆委会、海巡部门主导的协商将情势带往僵局。其27日报道说,金门与福建围头民间有深厚情谊、互动频繁,陆方谈判代表提出要真相、道歉、赔偿诉求,不是完全没折冲空间,但台“海巡署”所属“海洋委员会”“主委”管碧玲等绿营人士发言不断堆高敌意、提油救火,恐让两岸及人民造成更多误解与敌意,埋下更多可能随时引爆的地雷。
与此同时,台“海巡署”与陆方代表团经过7天8次协商,因双方各有坚持仍未有结果。据台媒消息,台“海巡署副署长”许静芝等人27日短暂从金门飞回台北开会后,下午再度搭飞机回金门继续进行第9次协商。据了解,这可能是两方最后一次协商。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21日表示,2月14日台湾方面粗暴对待大陆渔船致两名渔民遇难事件发生后,台有关方面负责人称海巡人员“执法”过程并无不当,企图掩饰其暴力行径;岛内一些人大放厥词,态度嚣张。在两岸同胞和遇难者家属强烈要求下,台有关方面才承认是因台海巡舰艇冲撞导致大陆渔船翻覆、人员伤亡,但仍以各种理由推诿塞责,对事件真相遮遮掩掩。
朱凤莲强调,人命关天,公布真相天经地义。我们严正要求台湾有关方面尽快公布事实真相,严惩相关责任人,满足遇难者家属合理诉求,郑重向遇难者家属道歉,给遇难者家属和两岸同胞一个交代。我们将坚决维护同胞的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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