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访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 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与提升传统生产力协调推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新质生产力是今年全国两会上当之无愧的热词。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新质生产力可以直接引领产业体系升级。
作为一名经济学者,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长期从事生产力相关研究。蔡继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说,“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时代新质生产力,正是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他同时建议,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与提升传统生产力协调推进。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 受访者供图)
深化传统要素的改革,形成新型生产关系,对新质生产力的提升也有促进作用。蔡继明长期从事土地制度和城市化问题研究。他曾任九至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至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今年已是第27年参加全国两会,并再次准备了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土地资源配置相关的建议。
数字经济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
《21世纪》:你如何理解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质生产力?
蔡继明:生产力是人类再生产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能力。新质生产力是一个动态的相对的概念,历史上作为人类劳动力发展测量器的劳动资料的每一次质变,如铜器代替石器、铁器代替铜器、蒸汽磨代替手推磨、电动机代替蒸汽机、计算机代替电动机、人工智能代替计算机,都标志着一种新质生产力取代了旧质生产力,亦即传统生产力。
在数字经济时代,新质生产力就是以数据的收集、处理、存储、传输为劳动对象,以知识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主的智能劳动者,以传感器、移动通信、网络、软件、计算机、集成电路、互联网、物联网等智能工具等为劳动资料,以人工智能(A)、区块链(B)、云计算(C)、大数据(D)等“ABCD”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生产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时代新质生产力,正是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21世纪》:你认为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面临怎样的形势和机遇?
蔡继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无疑是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的主旋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2024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地方政府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大都把发展新质生产力放在重要位置。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具体来说,数字经济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测算,2001—2018年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达到四分之三。据中国社科院蔡跃洲团队测算,1993—2018年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7.7%,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据中央网信办《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仅次于美国,是最具数字竞争力的主要经济体,其中以电子商务、数字媒体、金融科技、智能装备等为代表的产业数字化新业态加速涌现,成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新生担当。
民营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对税收、GDP、技术创新和城镇就业等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都已超过50%,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自然也是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载体的重要基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各部委推出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必将为民营经济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独角兽企业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领者。独角兽企业是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未上市创业公司,大都拥有独特性或颠覆性技术、难以复制的商业模式、战略与品牌协同、弹性的资源共享、持续的资本赋能、异质型企业家精神等特质,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根据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榜单,截至目前,中国独角兽企业总估值近14万亿元,占中国GDP的11%。榜单前十名中,中国独角兽企业占据一半。方兴未艾的独角兽企业将持续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输入强大动能。
《21世纪》: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已有一定基础,但创新的空间仍很大,你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与提升传统生产力协调推进,有哪些具体的考虑和建议?
蔡继明: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必须协调好与传统生产力发展的关系。因为承载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都是高度数字化和自动化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随着新兴技术和数据要素大规模进入相关生产领域,新质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替代将降低中低端劳动力要素在生产要素组合中的重要性,可能会造成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少就业、无就业甚至负就业增长。而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国现有3亿农民工,今后还将逐年增加,他们大都只能从事相对简单的劳动,过分强调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政府行为的介入,将导致更多的资源向吸纳就业人口相对较少的产业转移,从而增加社会就业的压力。保持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的协调发展,使传统生产力在新质生产力的引领下提质增效,实现蜕变,才能在提高全民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从而为高质量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有效推进新质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统筹协调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与新兴未来产业培育。新旧质态生产力之间的平稳过渡既关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接续成败,又关乎产业体系现代化的转换节奏。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发扬传统优势产业长期积淀的发展经验,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加快实现传统生产力螺旋式上升。另一方面,要着力于培育和壮大新兴未来产业的规模体系,引领农业向现代农业、智慧农业转型,引领制造业向柔性制造、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转型,引领服务业向高端品牌服务、个性化服务转型,实现新质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接续发力。
二是统筹协调工程化技术创新与重大科技创新。创新对新质生产力起主导作用,可以说,新质生产力正是诞生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之中。一方面,要发挥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我国应用创新的既有优势,维持和拓展我国工程化应用技术创新具有的全球领先优势,将应用技术优势扩大到广泛业务中,做大做强做优新型产品市场。另一方面,需加紧突破重大颠覆性科技创新,发力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在焦点领域加快追赶步伐,推动新质生产力、现实生产力落地生根。
三是统筹协调传统劳动者素养提升与智能劳动者队伍壮大。劳动者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劳动者队伍的革新才能推动生产力的飞跃,如果说,数字经济时代更加召唤数字素养,则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加召唤智能劳动者。一方面,要引导传统劳动者的素养提升,在传统生产力向新质生产力跃升的过程中要有耐心和恒心,特别要关注保障农民工等弱势劳动者权益,避免出现少就业、无就业、负就业情形;另一方面,加速培养智能劳动者等新型劳动者队伍,加大全社会劳动者的数字素养普及力度,完善面向灵活就业等新型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新质生产力飞跃预备好现代产业工人力量。
促进城乡土地要素自由流动
《21世纪》:2024年2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统筹好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发挥优势地区示范引领作用。
近几年全国两会上,你多次建议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土地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土地的计划管理向市场化配置转变。对于增强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你有何建议?
蔡继明:鉴于我国大城市发展中普遍面临土地资源的约束,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增强优势地区发展的土地保障能力。
一是在取消对特大超大城市人口总量限制的同时,增加优势地区“计划性”土地供给。建议放宽特大超大城市积分落户的标准和条件,慎提超大城市土地减量增长,根据特大超大城市常住人口增长的速度和占比,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使土地的供给与优势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相适应。
二是扩大宅基地流转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增加优势地区“制度性”土地供给。建议通过试点和相关涉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改,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流转,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口扶贫指标跨省区市交易,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从而增加优势地区“制度性”土地供给,使建设用地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促进城乡土地要素自由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
三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扩大农业生产优势地区户均耕地规模,为乡村振兴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土地保障。只有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扩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范围,从而在农业转移人口和建设用地向城镇化优势地区集中的同时,才能伴随着农村常住人口的减少,使农村户均土地面积逐步达到规模经济所要求的水平,从而使限制开发地区的农业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建议扩大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
《21世纪》:你长期主张深化改革,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这与强化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蔡继明: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只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这就把农村巨量宅基地排除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之外,使农村宅基地的收益及议价、增值的功能难以发挥,土地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不仅堵塞了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而且导致抵押物不能在城乡开放的竞争性市场上流通变现,堵塞了农民通过抵押宅基地使用权融资的渠道,难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发展农业生产。
农村宅基地是增加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城乡居民宅基地不同权,其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无法发挥自身财产功能和其他要素协同,从而实现其价值,仅此一项就直接拉大了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
此外,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还仅限于在县市区范围内实施(个别地方如成都和重庆将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全域),只有少数省市之间在脱贫攻坚期间按照中央政府确定的对口扶贫计划实施了跨全域增减挂钩。这也影响拓宽农民的财产收入渠道和融资渠道。
《21世纪》:你对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有何建议?
蔡继明:要全面理解和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需要在以下几方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一是赋予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扩大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建议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引导宅基地从住房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变,通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涉地法律(包括《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城乡之间更大范围内流转,使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及分享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是挖掘农村宅基地完整的生产、资产、财产功能,增加农民获得各类收入的渠道。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需要不断挖掘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范围,拓宽宅基地生产、资产、财产等多功能的实现路径:通过引导农户积极参与闲置宅基地流转,可为下乡的工商资本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本地村民可结合家庭实际需求选择货币补偿或就近在乡镇集中安置,从而实现财产性收入增加和居住条件改善;积极引导农民将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保留乡村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对村民废旧老宅改造为休闲民宿和特色农家乐,从而拓宽农民经营性收入的渠道。
三是应赋予宅基地完整的担保物权,拓宽抵押融资渠道。农村宅基地担保物权的有效实现,必须建立在土地要素可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基础之上。只有拓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提高其作为抵押物的处置效率,金融部门才愿意接受宅基地抵押,否则抵押贷款业务将会因为抵押物变现范围受限、成本较高、风险过大而无法推行。
四是为工商资本下乡和离退休人员回乡定居提供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场所。应重视村庄的资源条件和禀赋,为新型产业和社会资本做好用地载体和承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同时要打通宅基地再利用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衔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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