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发布微博称:“翟威胁、恐吓、殴打、敲诈、勒索我弟弟,要我弟弟立刻签下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的离婚协议书,否则就要举报我弟弟偷税漏税、灰色运营,家里的公安亲戚将让我弟弟立刻进派出所,让我弟弟无期坐牢。在我弟弟倾其所有付完660万后,被告还要求余下的340万要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付,逾期一天付违约金10万。”
苏享龙表示,在付完660万给翟欣欣后,苏享茂没有能力再付余下的340万,“只好一次性还完60万元房贷,把房子抵押办贷款。”
此前,翟欣欣曾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苏享茂家人提出的“翟欣欣以wephone软件涉及灰色地带等威胁让苏享茂生活在恐惧中,因此导致苏享茂自杀”并不成立。
2018年,苏享茂家属将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的赠予,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现金。2020年12月21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6个半小时,未当庭宣判。据红星新闻消息,2023年4月5日,该案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法院认定了胁迫,但翟欣欣是如何胁迫的,判决书没有说明。”苏享龙在收到判决结果后,在微博上发布了这样一句话。
苏享龙微博截图
直到2023年5月12日,苏享龙发微博表示,5月9日,被告翟欣欣到法院递交撤销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的上诉申请;5月1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翟欣欣做了撤销对此案的上诉以及返还660万元人民币给原告的笔录;5月12日,原告确认收到被告翟欣欣660万元人民币还款。
律师解读为何敲诈勒索罪六年后才立案
在苏享龙发布“原告确认收到被告翟欣欣660万元人民币还款”的消息后,有网友询问“敲诈勒索罪是否在进行?”苏享龙回复称:“在!”
时隔六年,2023年6月9日,苏享茂家属终于等到了立案通知书。但为何敲诈勒索罪六年后才被立案?
对此,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黄洪连律师表示,其实涉及到男女交往感情纠纷中,一些财务的处理方面,对于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的认定会比较谨慎。近期,翟欣欣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在黄洪连看来,“这个案子在民事判决中可能查明了一些事实,让这个案件的事实可能比原来更清晰。”当然,黄洪连也认为,家属在案件中的坚持,对案件的推动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黄洪连强调,需要特别注意,民事案件审判和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证据标准是不一样的,“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未必百分百都会被刑事案件中给采纳采信。”
那何种情况能以敲诈勒索罪立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苏某生前留下的遗书中指明了霍欣欣以苏某偷税漏税以及运营灰色产业相要挟,索要巨额财产。如果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翟欣欣将涉嫌敲诈勒索罪。”但付建律师也提到,若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虐待罪。
此外,如若翟欣欣敲诈勒索罪成立,将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付建表示,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翟欣欣的犯罪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敲诈勒索财物达到千万以上,符合顶格量刑条件,因此本罪最高可判12年有期徒刑。”付建认为,该案能够立案,为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的日常相处,财产分割,以及一些“恶毒男女”妄图通过勒索配偶的行为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