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于女性冻卵问题,在医学、法律和伦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争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主任吴德沛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支持大龄女性以及女性肿瘤患者生育力保存的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吴德沛
吴德沛发现,一些女性读到博士毕业,年龄便接近三十岁,有些女性选择晚婚或单身,她们想为自己保存生育力,可是没有医院能够帮助她们冻卵。根据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吴德沛认为,未婚女性拥有与已婚女性平等的生育权利,不应以婚姻状况作为限制生育权的唯一标准,国家亟需完善针对大龄未婚女性冻卵的法律法规,保障这部分人群的生育权,这对于提高我国人口出生率、提升人口整体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吴德沛认为,女性肿瘤患者对生育力保存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我日常临床工作中常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比如女性恶性血液肿瘤患者(未婚未育),在进行化疗和放疗之后,可能会对生育能力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对于年轻的肿瘤患者,尤其是那些希望在未来有孩子的患者,冻卵为生育力的保存提供了一种可能,但是相关配套还需要进行完善。”吴德沛对红星新闻表示。
因此,吴德沛提出设立生育力保存基金,为经济困难的大龄未婚女性和肿瘤患者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其经济负担,确保生育力保存服务的可及性。在相关配套设施中,如医疗资源扩容方面,吴德沛表示由于出生率的下降,可以将部分从事产科专业的医师,经过相关培训后转岗为生殖医学专业人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育力保存需求。并鼓励医学、法律、伦理、社会学等多学科领域的专家合作,共同探讨和解决生育力保存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复杂问题。通过这些措施,为生育力保存提供一个更加完善和支持性的环境,同时也能够确保这项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吴德沛还表示,在实施生育力保存技术时,还应充分考虑伦理和法律问题,确保患者的自主权得到尊重,同时防止技术滥用。建议成立专门的伦理委员会,对生育力保存相关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和指导。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