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国文旅市场持续火热,但“五一”“十一”假期大排长队、人挤人的现象也被“吐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霍启刚拟提交一份主题为“落实完善工时与带薪年休假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代表建议。
▲资料图:霍启刚 中新社记者 陈永诺 摄
霍启刚关注休假制度的优化,他在建议中表示,建议落实完善工时与带薪年休假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人民幸福感。
霍启刚表示,目前,我国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效果还不理想,对青年劳动力保障不够。他认为,对现有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进行全面落实与完善,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客观要求,也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加快将旅游业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出游过度集中致旅游业发展不平衡
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
霍启刚表示,我国部分企业不仅未能实施带薪年假制度,甚至存在不遵守标准工时制的现象。劳动者少休假也许在短期会增加企业利益,但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工时和加班,霍启刚建议,严格落实现有《劳动法》关于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工时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非特殊情况禁止企业协议取消职工双休,对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延长职工工时的情况作出明文规定。
霍启刚指出,从时间效应上来说,休假制度不完善导致游客出行窗口过于集中,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国旅游市场“潮汐效应”明显,出游需求过度集中在“五一”“十一”等小长假,给民航、铁路、公路、城建、商业、景区、住宿等各方面带来巨大供给压力,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游客体验差,影响我国旅游业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从空间效应上来说,受假期时间约束,中近程游占主导,加剧产业发展区域不平衡。2023年我国国内游游客产出量与接待量集中在中东部10省份的城市群,近程省内或相邻省份客流占主导,不利于弥合我国旅游业区域与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霍启刚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相关部门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同时,考虑企业用工成本,相关部门应创新检查手段,奖惩并行,将企业落实带薪休假的情况作为企业奖惩、信用、等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激励企业落实相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霍启刚还注意到,目前,部分企业在执行政策时通过现金对年假进行“赎买”,这并不是好现象。他认为,相关部门应出台细则,规定非特殊情况禁止企业协议取消职工年休假,对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情形作出明文规定。同时,约束赎买条件,劳动者可选择接受雇主支付款项代替部分年假,但只限于超过5天的年假部分。
年轻人工龄短、年假短
建议首两年后每年递增1天
霍启刚注意到,年轻人的年假尤其短。在他看来,目前的年休假制度中假期时限与工龄长短的衔接过于僵硬,对青年劳动群体保障不够。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霍启刚表示,我国人口结构整体呈现老龄化态势下,工龄在10年以下的青年劳动力正发挥更为重要的力量,也承受着较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5天的法定年休假无法保障其充分休息,长此以往,对社会的精神素养、整体风貌、奋斗水平也会产生影响。
霍启刚认为,这同时还会抑制青年群体在旅游市场的消费力。2023年,我国人均出游次数最多的群体为已经年满18岁、成为具有独立旅游消费决策权的“95后”,但“95后”工龄普遍在10年以下,5天的年休假时间无法有效释放其出行消费潜力。
对此,霍启刚建议,修改现行《条例》关于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首两年每年5天,之后每年加1天,递增至10天。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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