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3日电 题:董明珠建议对跳槽员工收培训费,是否可行?
作者 徐雄俊 九德定位咨询公司创始人
近日,“董明珠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收取培训费”的言论引发网友热议。诚然,企业在员工培养上的投入是巨大的,一旦员工跳槽,企业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从表面上看,这种费用的收取可能确实降低了企业在个体上的培训投入,但其核心出发点在于弥补因员工频繁流动所造成的长期价值损失。
跳槽培训费的实施要平衡好各方利益
不过,在目前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下,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择业自由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引入跳槽培训费这一机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员工的职业选择产生限制。
此外,如何界定培训费用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企业的培训内容和投入差异巨大,从简单的内部辅导到送至国外深造,费用差异悬殊。这使得在法律上很难对培训费用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或界定方法。
从道德层面审视这一建议时,我们可以看到其背后的担忧和合理性。以格力为例,其核心员工的流失无疑给企业带来了重大损失,也使得企业在用人方面面临更大的风险。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收取跳槽培训费可以看作是对企业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
但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员工频繁流动和跳槽是否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忠诚是一个被高度强调的价值观。然而,在现代社会,员工的流动被视为一种常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文化产生了冲突。从这个角度看,企业提出收取跳槽培训费也许可以被理解为对传统忠诚观念的一种呼唤或回归。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平衡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利益,确保任何措施都是在合法和合理的框架内进行。
跳槽培训费是一个涉及经济、法律和道德多个层面的复杂议题。在考虑实施前,需要深入思考和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既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不损害员工的正当权益和职业发展自由。
企业培训的目的和结果应该是双赢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多的人可能会选择成为企业的长期员工,而不是创业者。以日本为例,员工更倾向于在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中度过自己的职业生涯。在这样的背景下,员工的职业操守、职业道德以及企业的用人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些不仅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和约束,更需要从道德层面进行引导和培养。否则,可能会陷入低效内耗、恶性竞争的漩涡,损害各方利益,不利于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发展。
从社会价值的角度来看,企业培训的本质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因此,企业的培训费用最终会通过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得到回馈。这种投资是双赢的,即员工获得了个人成长的机会和更好的工作表现,而企业则通过员工的努力获得了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另外,除了收取跳槽培训费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保障企业的培训投资回报。例如,签订服务期限合同或竞业禁止协议。但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服务期限合同可以确保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为企业服务,但可能需要支付较高的费用;竞业禁止协议可以防止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泄露机密或挖走客户资源,但也可能限制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自由择业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