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号发布《贪财恋权悔一世——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何发理案警示》,曝光了何发理的违纪违法详情。
何发理忏悔书(节选)
据相关资料,何发理于2017年3月退休。2021年10月,何发理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22年4月,何发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经查,何发理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00余万元,其中,在其卸任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直至退休后被查的8年时间里,何发理仍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880余万元。纪检部门指出:何发理案是退而不“休”搞腐败的典型代表,“贪财”“恋权”是其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
何发理在退休数年后被查落马,说明退休了不等于平安落地。如果退而不“休”,只会加重其罪行,得到更严重的处罚。我们注意到,在谈及收受贿赂的心理时,何发理在忏悔书中提到,是想给子孙留点“家当”。
给子孙留点家当,是上一辈人对晚辈的支持,有这个想法实属正常,但是“家当”必须来源正当才行。一则是,这些不义之财,吃进多少都会吐出来,根本不可能留得住。二则是,自己锒铛入狱,被处罚金,得不偿失,失去的只会更多,最后可能啥也没留下。
作为领导干部,应该树立良好的家风,自己以身作则,培养孩子走正道走大路,这同样是一笔“家当”,当子孙有了正直良好的品质,才可能行稳致远。自己作为长辈因为贪污受贿入狱,成为人们指着脊梁骨骂的“贪官”,这不仅是毁了自己的声誉,同样是毁了一个家庭的名声。最后留下这样的“家当”,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再说,自己因犯罪入狱,同样有可能影响子孙的生活,毁了子孙的职业发展前景。
何发理“给子孙留家当”的理由,显然站不住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论什么动机或理由,都不太可能减轻自己的罪责,以及对子孙造成的负面影响。何发理还在忏悔中称,自己的父母识字不多,辛勤耕耘着农田,没有坐过飞机,没有见过大海……常常叮嘱“别人的东西不能要”。看到这里,我们在想,如果其父母知道他的下场,且先不说别的,该是何等伤心!“别人的东西不能要”是普通人都知道的道理,何发理难道不知道?他没有继承上辈人的良好品质,钻进“钱眼”,还有什么脸谈“家当”?可以说,作为领导干部,贪污腐败就是最大的不孝。
现在,何发理恐怕没给子孙留下什么“家当”,反而成为别人眼中的反面典型。这就提醒,领导干部在伸手之前当三思而行,不如守牢底线。毕竟,自己的行为,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子孙后代。对晚辈真有爱护之心,不妨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这既给了子孙一个好的形象,也在群众中留下口碑。否则,只会毁了自己,也害了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