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案
勒索成功后劳荣枝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江苏常州的这起抢劫案,是检察机关认定的四起犯罪事实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其他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二人对刘某进行人身控制并以剥夺生命相威胁向其勒索财物。
其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劳荣枝在单独看管刘某期间,再次对其威胁。在取得刘某放在汽车内的人民币5000元之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
次日上午,刘某打电话给妻子要求其将家中所有现金带到指定地点。二人商议由劳荣枝到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如劳荣枝未按时归来,法子英则将刘某杀害。随后,劳荣枝将刘某妻子带回,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亦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公诉人在庭审时介绍,这起犯罪事实中,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为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弃了加害行为。而当时的劳荣枝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辩解称,自己从来不主动约任何客户,刘某是法子英选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安徽合肥案
对殷某及“小木匠”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
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殷某,劳荣枝则用绳子将殷某手脚捆绑。之后,二人将殷某关进钢筋笼内,并用布条、铁丝将殷某手脚捆绑于钢筋笼上。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当场威胁殷某要杀一个人给他看。
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随后,劳荣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并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后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劳荣枝同法子英一起将冰柜推至次卧。当天21时许,殷某给妻子打电话要求其准备钱与法子英见面,并按劳荣枝和法子英要求写了两张字条,劳荣枝在字条上添加了“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
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当日,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对此,劳荣枝辩称自己不记得买冰柜的事实,并称法子英杀害陆某时,她和殷某在卧室,并不知情,但检察机关出示的相关证人证言对买冰柜情节均有证实。经现场勘查,劳荣枝所在卧室与陆某被杀害的厨房距离仅3.1米。
资料图:劳荣枝。南昌中院供图
02
逃亡
七名被害人的死亡不仅摧毁了数个家庭,更给被害人亲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被害人熊某的母亲在案发当年因承受不了儿子一家三口惨死的打击病逝;
被害人张某的姐姐独自赡养、照顾瘫痪在床的父母十余年;
被害人陆某的妻子是一个农村妇女,没有经济来源,丧失了家庭唯一的“顶梁柱”,独自艰辛抚养三个年幼子女……
时至二十余年后的今天,因为劳荣枝等人的犯罪行为,笼罩多个被害人家庭的巨大阴影仍然无法消除。
与法子英在一起时,在当地人眼中,法子英只是个“混混”,劳荣枝后来也被戏称为“大哥的女人”。
1999年7月,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劳荣枝则逃走从此失去踪影20年。
被通缉后,劳荣枝一直隐姓埋名,逃避侦查,以多个假身份在多地流窜,最后落脚福建厦门。在厦门,劳荣枝变成了“雪莉”,变成了酒吧招贴画上的女郎,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她似乎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劳荣枝的厦门男朋友表示,两人交往期间,劳荣枝总是对自己的过去一带而过。劳荣枝注重衣着外表,喜欢弹钢琴、画画,在酒吧维系客人有自己的方式,因此客人非常多。
劳荣枝家属委托律师周兆成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走访劳荣枝身边人了解到,劳荣枝在朋友眼里聪明、为人开朗,在酒吧卖酒的时候,对客户非常热情,客人很多。
2019年年底,劳荣枝被厦门警方从商场带走时很平静,她谎称自己名叫洪叶娇,是南京人,但马上被警方识破了。她没再挣扎逃跑,还对着警方的镜头露出了微笑。
03
受审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逃亡20年之久的劳荣枝坐在被告席上,却从头至尾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属于共同犯罪,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开庭伊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劳荣枝立即表示对指控罪名“不认可”,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参与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并将许多事情推到已经被处决的法子英头上。
劳荣枝描述自己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人”,极其简单、依赖别人。连出去租房都会被别人骗钱。“你们可能不理解我为什么不逃跑,我那时候太单纯了。”
资料图:一审公开宣判。南昌中院 供图
劳荣枝说,法子英起初对她不错,每次见面都给她带点小礼物。刚出去时帮她洗衣做饭,但没多久法子英就露出“真面目”。
她形容法子英是“扭曲”、“残暴”的人。劳荣枝回忆,法子英强迫她发生关系,即使在她打胎、小产当天也不顾她的身体状况;他不允许别的男人对劳荣枝好,多说几句话就要被法子英打骂;在重庆时,法子英出去打麻将时会把她锁在家里,还经常对她施暴,大喊大叫,掐她的脖子,用拳头打她的头。她的头骨都凹陷一块,腿上也常年是淤青的。
针对公诉人对温州、常州和合肥案件的指控,劳荣枝也有异议。她承认自己在这三起案件中配合了法子英,比如在温州案中陪同受害人取钱。也承认作案中所得赃款被两人一起花掉了,但她仍然坚持,这些都是在法子英胁迫下进行的。“他对我的伤害比对受害人还大,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我的自私,当时我只想活,希望媒体不要妖魔化我。”
后来,她对公诉人说,看到法子英被抓时觉得为民除害了。
然而,结合劳荣枝多份在侦查机关的供述和其当庭供述来看,她对自己受胁迫的辩解逻辑充满了矛盾。这些都被检方一一指出:
劳荣枝一方面称法子英对她没有人道,饱受折磨,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接她上下班,家里洗衣、做饭的活都是法子英干,自己不会做饭;
一方面说法子英对靠近自己的人施暴,另一方面又说法子英逼迫自己去坐台;
一方面说自己在犯罪过程中不知道杀人,甚至称法子英为保护自己,让自己在作案后先走,另一方面又说自己和家人受到法子英死亡威胁;
一方面称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早点被抓,另一方面在与法子英三年共同生活共同犯罪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法子英落网后不是及时投案,澄清事实,反而隐姓埋名,四处潜逃。
“我撒了很多谎,我想坦坦荡荡做人,做一个好人,我想赎罪。我不屑于做这些事情,我瞧不起通过不正当手段挣钱的群体。”劳荣枝在庭审时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机会,有赚钱的能力,说自己不屑于用抢劫来的钱。而事实是,她每次劫财先走,与法子英共同以犯罪所得为生,在合肥事实案发后曾去重庆找法子英。据劳荣枝供述,重庆被他们当做“大本营”,在重庆不会作案。
“你有机会逃走吗?”法庭上,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律师都曾这样问过劳荣枝,她的回答是肯定的:“有。”
在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犯罪的三年时间里,劳荣枝拥有无数逃离的机会,但她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与法子英配合实施犯罪。
因此,检方认为,劳荣枝作为一个心智正常、行动自由、经济独立的成年人,所谓受胁迫实施犯罪的辩解,不论从事实和证据上还是从常识常理常情上来看,都无法成立。劳荣枝不构成胁从犯而是共犯,和法子英一样具有主犯地位。
04
宣判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案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十分激烈,一共耗时3天。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一审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