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人自然难以免俗。鲜见有人不爱八卦、不聊八卦、不传八卦,同时不被八卦着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那些由他人情事、轶事、趣事、往事、秘事等形成的“八卦”,既能带来信息、提供娱乐,也可促进人与人的关系。通常来讲,“分享八卦”这一行为表达了某种友善的信号、亲密的意愿、信任的基础、盟约的缔结。于是乎,“八卦”又成了界定群体边界、强化身份认同、检验忠诚可靠的一道通行“口令”。
在学理层面,八卦同样有着意涵丰富、层次分明、维度广远的诠释。例如,美国学者艾瑞克·福斯特(Eric Foster)将其总结为三个核心特征,即当事人不在场、信息中掺杂评论,以及依赖于特定场景。所以他对八卦下的定义是“在双方投契的非正式场合里,对缺席第三方的私人信息以正向或负面评价性方式进行的信息交换”。又例如,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传媒学者闫岩就坦言自己对八卦钟爱有加。一方面是她自嘲“八卦之心不死”;另一方面,有关八卦的传播机制、文化肌理及其搭载媒介,乃至消息、资讯、报道背后所形成的“娱乐新闻”,这些都是她感兴趣的话题或者说研究旨趣。所以,按照闫岩的话来说,这本《娱乐新闻小史:从讲八卦到流行文化的诞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以下简称《娱乐新闻小史》)是她写的一本貌似不务正业的作品,却也是其在较长的学术路上由于旁逸斜出的灵感、无心插柳却也成荫的阶段型成果。在这本读物封皮的勒口处,除了常规作自我介绍外,闫岩还特别加了一句“是一个有趣的人”。
然而,这本《娱乐新闻小史》也并不全是八卦。就像书名所展示的那样,主语是“娱乐新闻”,是围绕着它的“演变史”展开的,而八卦充其量只是娱乐新闻的一种,例如某某明星的私生活、感情史等,所以八卦不能简单等同于娱乐,尽管两者常放在一起作为一组关联词使用。在这一认识之上,作者在书中对八卦进行了归纳:“八卦的恶名,一言以蔽之,曰‘恶俗’。”八卦的恶在于其传递不实信息、侵犯个体隐私、中伤他人名誉、损害人际关系;八卦的俗表现为难登大雅之堂,不能暴露在阳光底下,它是琐碎无聊的、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的、嚼舌根的,但总体还是适可而止、无伤大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