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新闻中八卦现象的伦理说1948 年, 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和功能》 中就提出大众传播的“三功能说”。 美国学者赖特在其 1959 年发表的《大众传播: 功能的探讨》 一文中将“三功能说”进一步扩展, 提出了传播的另一重要的功能——提供娱乐。 大众传播的内容并不都是务实的, 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的需要, 例如文学的、 艺术的、 消遣性、 游戏性的内容等等。 新闻又是大众传播的主要内容。当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之后, 娱乐就成为一件大事; 当旧式的政治难以引起人们的兴趣时, 娱乐就取代了政治。 但是最能满足人们消遣性、 游戏性内容的新闻, 恐怕非娱乐新闻莫属。需要指出的是, 娱乐新闻和八卦新闻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娱乐新闻应该是新闻的一种类型, 只是它的报道范围限定在文艺领域。但是今天所谓的娱乐新闻已经很难用新闻来定义。相当多的娱乐新闻没有提供事实发生的时间、 地点, 以及人物的基本情况。 如果把新闻作为一种文化“产品”, 从市场的角度看, 受众(消费者) 需要的就是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商品), 那么娱乐新闻无疑具有相当大的市场。
当关系到娱乐新闻的获取途径、 处理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 就容易出现新闻八卦化、 新闻娱乐化的趋势。娱乐新闻容易“八卦”出的问题自从有了网络, 八卦新闻便获得了更丰沃的土壤。 中国社科院曾经就做过调查报告, 报告中指出网民在阅读网络新闻的类型选择上,上网最多阅读的是娱乐新闻, 其次才是国内时事、 社会生活和国际时事等等, 各大门户网站均设有独立的娱乐新闻板块。 绝大多数的“八卦”都是以标题党的形式先吸引人们的兴趣。 比如: 《周润发称巩俐老婆》 这一标题就出现在腾讯网上, 打开链接一看, 原来是《巩俐拍照周润发帮打灯被称作“老婆”分工宣传》。 记者就把巩俐和周润发戏中的角色故意延伸至剧外, 给受众错误的引导。 另外, 标题中也喜欢出现刺激性的词语,比如“: 贴身热舞”、 “走光”、 “爆乳”、 “荧屏第一次”等等。
还有, 很多“八卦”喜欢断章取义、 无限放大。 如网易上的一则标题为《吴宇森称内地电影缺乏个性》 的新闻。 其实, 在采访中, 吴宇森导演只是认为现在内地电影缺乏一些有个性的导演和作品, 跟风现象太明显而已, 并不是完全否认内地电影。 娱乐新闻报道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 就是不符合新闻报道的一般形式。 相当多的娱乐新闻对事件的时间、 来源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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