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违法买卖股票,国泰君安一营业部原总经理被广西证监局处以53万元罚款。
决定书显示,周某杰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永州梅湾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梅湾路营业部)总经理。
广西证监局查明,周某杰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任职期间,周某杰拥有权限查看开立在该营业部的“聚鸣高山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7个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2019年12月起,周某杰应高某要求,违反从业规定,多次将上述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成交信息不定期提供给高某,且周某杰不晚于2021年11月12日知悉高某有使用其提供的未公开信息跟随上述私募产品交易的想法,其后仍继续将上述未公开信息提供给高某,暗示高某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直至其从国泰君安证券梅湾路营业部离任。
高某使用周某杰提供的未公开信息操作“欧阳某正”证券账户、决策“漠沙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界面新闻查询发现,中基协官网显示,聚鸣高山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20年2月11日,该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管理人为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排排网显示,聚鸣投资管理规模在100亿元以上,旗下基金共2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