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要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复婚在本质上就是特殊形式的结婚,因此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办离婚多久才可以复婚
法律对复婚未规定时间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
三、离婚又复婚分割的财产如何认定
离婚又复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离婚使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终止,复婚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层面的延续性,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因此是两段独立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