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月1日电(黄勇)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2021年12月31日晚间发布了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2021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090亿元左右。这是其营业总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茅台集团于2019年度实现集团营业总收入突破千亿元,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当年营业总收入为888.54 亿元,2020年为979.93 亿元。
公告显示,2021年度生产茅台酒基酒5.65万吨左右,系列酒基酒2.82万吨左右;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090亿元,同比增长11.2%左右,其中茅台酒营业收入932亿元左右,系列酒营业收入126亿元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1.3%左右。
查阅贵州茅台近十年的信息披露发现,最新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告的发布始于2016年12月下旬发布的“2016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及2017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公告。从2017年开始固定在元旦左右发布,公告数据包括年度茅台酒基酒和系列酒基酒的产量、预计实现的营业总收入及预计增长幅度、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增长幅度。其中从2020年开始,增加公告茅台酒和茅台系列酒各自的营业收入。
从公告可以看出,2021年茅台酒基酒和系列酒基酒较2020年度都有较大幅度增长,茅台酒基酒从2020年的5万吨增长至5.65万吨,系列酒基酒从2020年度的2.5万吨增长到2.82万吨。而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间,茅台酒基本生产量分别为4.97万吨.4.99万吨和5万吨,系列酒基酒产量则是2.05万吨、2.51万吨和2.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