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2月6日讯(中国蓝融媒体中心 浙江卫视记者吕博 张鑫强 史丽涛 陈攀 章韬 蓝媒号·余杭台)这两天,杭州一小区业委会拿出120万元给业主分红的消息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不少人羡慕这是“别人家”的小区。那么,小区为什么要拿出120万?这种做法合情、合规吗?
杭州余杭区康城一品小区,交付于2014年,绿化、硬件条件都不错,包括十幢居民住宅楼,有住户1041户。王建顺是小区业委会的主任,他说,这120万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是他们业委会积极向开发商争取的。
“首先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千分之七的商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我们收入主要来源于一个是商铺的租金,另外还有根据杭州市建筑管理条例里面,10%的配套车位,其中一部分是地下车位出租的租金,收入主要来自这两部分的组合。 ”王建顺说。
前一段,王建顺所在的业委会梳理了1到10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他们发现还有138万多的结余,于是业委会想着能否拿出来给大家分红,提高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一个是让更多业主知道自己的利益,更多地参与到小区的事务管理,而且哪怕是好的不好的都参与进来,第二个也就是让更多的业委会与业主之间有信任,避免业委会的经费有一些不良的事情发生。”王建顺表示。
但也有业主表示,这些收入分完了,小区遇到维修等情况该怎么处理呢?王建顺说,小区的物业维修基金还有2000多万都没有使用,接下来到明年上半年,他们还会有60多万元的收入,这些都能保证小区的日常运维费用。业委会共发出1006份意见征询表,其中有91%的业主支持分红。
目前,业委会已经完成分红的准备工作,在发放前,还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那么,小区的经营性收入究竟能不能用来给业主们发放福利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宁松说:“经营性收入的所有权,无疑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但是不等于业主可以随意使用这些经营性收入。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考虑:
第一个就是按照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些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弥补物业维修基金的不足,同时业主代表大会也可以讨论决定它的用途,也就是说这些资金它优先考虑用于整个小区的专项的各种各样的物业维修基金,用于填补物业维修基金,那么每个小区的业主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是不一样的,它的表决的效力程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要看每个小区它自己的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只要通过了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讨论了,那么也是可以考虑用于发放部分的福利。
第二个层面就是按照杭州市的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维修管理办法31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这一部分收入,它是有一个专门用途的,只能够用于这些共用部位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而不能用作其它的用途。所以在考虑经营性收入的时候要分两个层面,专项部分是不能用于发放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