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皆过火,尽是癫狂。”
这八个字曾是用来形容黄金期香港电影的标准判词,如今似乎也适合形容印度电影,后者似乎也正要进入自己的黄金期。“过火”与“癫狂”,其实总是关乎经济腾飞与社会转型。一夕暴富,人心思变,以前闻所未闻的罪行出现了,但另一面,以前引以为常的社会痼疾,现在也要摆到台面上好好治一治了。
最近关于印度的新闻,想必大家最常听到两种:一是股市又又又创新高,一是女性又又又遭强奸。这似乎是一个文明程度还没有完全跟上经济增速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印度电影,正在描绘这种现实。以往的印度电影,不论是歌舞片还是史诗片,虽然也极尽夸张(甚至近乎搞笑),但那种夸张更多只是一种沿袭的修辞套路,而与现实关系不大。
现实的意思,就是直面人之为人的局限与痛苦。男人不能再一味的神化为英俊的勇士,女人也不能再一味的物化为美丽的花瓶。女性权益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指标,实际上它不光关乎女性,而是关乎整个社会系统的权利分配是否健康。面对现实,就是面对复杂的权力结构,不能再将把有血有肉的两性角色,简化为拯救与被拯救、拥有和被拥有的关系。
这方面印度电影确实变得现实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正是《因果报应》。它在向来苛刻的豆瓣都获得了8.6的高分。印象中好像今年的国产商业片,都没一部摸到豆瓣8分的门槛——难怪网友们纷纷调侃此片怕又要被某某导演翻拍了。这说明观众还是识货的,怕只怕货比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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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垃圾桶引发的血案
像巅峰期的港片一样,《因果报应》也是一个类型的大杂烩:动作、喜剧、悬疑、犯罪,都沾一点,甚至有不少评论称之为女性主义的复仇爽片。如果单从故事来说,不妨还是称之为“一个垃圾桶引发的血案”。
《因果报应》(Maharaja)片名直译是马哈拉贾,梵语里意思是“伟大的君主”,而这也是男主的名字。但在这里,片名却有意构成了一个反讽,因为主角顶着伟大的名字,其实却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一个无权无势(甚至请个假都很困难)的剃头匠而已。而片中的大人物——比如议员、警察局长甚至黑帮老大——都嘲笑男主“名不副实”。如果让我翻译成中文的话,我会称之为“马大帅”。
此片的确披了一层黑色喜剧的外壳,尤其是在前半段。有一天,男主去警察局报案,说自己家里失窃了,而被偷走的东西,不是别的,竟然是一只铁皮垃圾桶。这桶还给起了一个名字叫“拉西米”,原来早年在一场车祸里,马大帅的女儿乔迪因为被这个垃圾桶罩住而逃过一劫,从此父女俩便将此桶当成亲人甚至守护神供在家里。
可不管感情怎么深,对于警察来说,这也就是一个垃圾桶。在反复确认过它不是金子做的,里面也没有藏着什么巨款以后,便以无理取闹为由要把马大帅打发走。这时候马大帅死扒住一根柱子,十几个人硬是拉不开,最后差点把警察局给弄倒塌了。马大帅的这个“神力”似乎是宝莱坞英雄的遗风——还是有点过火和癫狂的味道——但在这里却并不显得夸张可笑,反而显得非常悲壮,因为它并非代表英雄的强大,而是底层小人物的无助——啥也没有了,只能死死地抱着柱子。它和跪下来拉着别人的裤脚,其实大同小异。
马大帅在片中多次展现过这种“神力”,不是美式超级英雄耍帅,而是一个走投无路、笨嘴拙舌的中年男人的最后倔强。此前在学校里,他女儿乔迪被人诬陷,差点退学。查明真相以后,马大帅并不满足于“这回不用退学了”,而是坚持要校长向女儿道歉。校长是个顽固的老头,哪里肯答应,马大帅就扒着校长的办公室一根柱子不走,十几个人都拉不开,差点把校长办公室给拆了,老校长只好给乔迪道歉。
“要一个说法”——曾经我们的秋菊也是从这一个朴素的理念踏上漫漫路途。电影说到底,也是要给观众一个说法,而不仅仅是声色刺激或智力谜题。如果说近来国产片口碑越发崩坏,恐怕也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朴素的要求得不到满足,过度的机智、复杂、华丽都是白搭。
马大帅找垃圾桶其实只是一个幌子,它其实也根本没有被偷,就放在医院里女儿的病床下面——原来,当晚遭到入室抢劫的并不是男主本人,而是从夏令营先一步回到家的女儿朱迪,她惨遭殴打和强奸。男主报案时编个故事,是为了女儿免受打扰,另一方面也是不相信警方,他一定见过身边太多不了了之的强奸案,反而是找垃圾桶更能引起警方的兴趣。而且,说到底,警察并不在乎案子关乎一个未成年少女还是关乎一个垃圾桶,重视程度仅仅取决于能收多少钱。
后来警察收了男主的贿赂,果然也就懒得再追问这个奇怪案件背后的前因后果,反而“很花心思”地伪造了一个高仿的垃圾桶去糊弄男主,这一系列自以为得计的操作,当然也全部都是白搭。以此为类比,观众看电影也是一样,观众要的不是“垃圾桶”本身,而是它背后所代表的信念。
就以曾经拍出《秋菊》的张艺谋本人来举一个反面例子好了,他后来拍的那些《英雄》《黄金甲》《满江红》,极尽叙事的复杂和人物的勾心斗角,可最后到底有什么站得住的信念呢?大家反过头来一看,越花哨就越可笑。
因果报应的爽与不爽
说回《因果报应》。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里,人们应该相信警察主持公道,但此片中的印度警察本身就是黑白难辨,在最好的时候,也只能说是“盗亦有道”。不稳定的社会与不作为的警察互为因果:社会治安很差,警察无力解决所有案子,只能价高者优先,甚至连议员的面子都不给。顺便一提,这议员在片中也被黑色幽默了一把,他目中无人,最后被流氓打伤脖子,低不下头,因此没认出同在警察局,就在他眼皮子底下的男主。
片中的印度警方虽然唯利是图,甚至草菅人命,但偶尔也会良心发现。比如当他们查到那个强奸犯(其实就是警队内部人员),也会允许男主用私刑将其处决——警察局长亲自把刀递到男主手里。但是我们要注意,这个强奸犯在警队内部就是一个很边缘的猥琐人物,如果他是核心要人,警队说不定又会包庇下来。总之,你绝不会想在生活里碰到这种印度警察,但在电影中却戏剧性拉满。也只有电影可以给予现实中所欠缺的那种正义,或者说报应。
片名《因果报应》,其实应验在大反派身上。有意思的是,他是一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的强盗首脑,另一方面却是一个宠爱妻女的好男人。这种奇怪的分裂在电影中并没有交代缘由,但是观众不难推想。他远非吃不上饭的穷人,却偏要铤而走险去抢劫,这正是一个刚刚开始富起来的社会里阶层开始分化的结果。犯罪的原因是贪婪和嫉妒,而不是为了温饱。
这位大反派带着他的团伙到处作案,最后的受害者却是自己的女儿。原来马大帅的女儿,本是大反派的女儿。电影在叙事上玩了一把诺兰兄弟惯用的时间剪接,达成了一种巧妙的误导。这种处理虽然聪明,但并不只是为了显摆聪明,它实际上把马大帅和大反派置于一个镜像的对位:仿佛同一个起点的两种不同可能,提示我们邪恶的起源可以多么平庸。而受害者和加害者构成了一个莫比乌斯环,对别人种下的恶因,最终变成了应验在自己身上的恶果。
“报应”是佛教和印度教中的重要概念。所谓“因果报应,始终不爽”——这里的“不爽”,意思类同于“不爽约”,电影以戏剧化的方式确保了这种“不爽”,而这大概也恰恰就是此片让人最爽的地方。而在现实生活中,因果的链条要长得多,应验所需的时间也长得多,人们并不是总能看到坏人遭到大快人心的下场,现实中的因果报应往往是令人不爽的。
但毋庸置疑的是,种下的恶因绝不会凭空消失,它徘徊不去,逐渐积累,总有爆发的一天。这就是本文开头所说的,女性被强奸的问题并不只关乎女性,而关乎全社会。一个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野蛮社会,其实遭到强奸和践踏的并不只是弱者,而是这个社会里的所有人都成了弱者和猎物,所有人都变成了潜在的“被侮辱和被伤害”的对象。
《因果报应》以男主的探案和复仇为主体,但在全片最后,把高光时刻给了女儿乔迪。她缠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走上前,支开父亲,执意一个人面对眼前被打断了腿的大反派。她目光轻蔑,语气平静地对他说:
“我期待来到这里看看世界上最可耻的人,而现在我正看着他。别以为你做了一件多了不起的大事,我不会崩溃的。我会忘了这件事。如果你也有女儿的话,回头问问她,每天会遇到几条像你这样肮脏的狗。我没有来的话,你已经被我爸杀死,所以不是你饶了我一命,而是我仁慈地饶你一命。你可以活下去。”
乔迪的仁慈其实正是一种最大的残忍,因为大反派随后发现其实乔迪就是自己的女儿,并因此而跳楼自尽,最后一个镜头:他的血正好填入一旁女儿留在沙地上的脚印。
这当然是一个设计好的意象,但观众并不会觉得造作。这是电影奇怪的奥秘,如果某些设定出现在印度电影里或者以前的香港电影里,大家觉得可以接受,但是换成在美国电影或者大陆电影里,则显得过火。吴宇森把慢镜头鸽子和歌舞片般的枪战走位复制到美国,就让美国观众感觉滑稽,而不是浪漫。这种文化滤镜的效应是很难抹除的。
而要说《因果报应》为什么能获得成功,肯定主要并非由于异国文化滤镜本身。也不仅仅是由于它娴熟地玩转了诺兰式的叙述拼图——这些外在的技巧和文化符号其实都是很容易学习和模仿的。此片成功的真正原因,还是因为它相信自己所说的“因果报应”,这超越技巧,是一种信念。
它的过火癫狂之处,是因为相信生活的潜能。它直面淋漓的鲜血,是因为相信这创伤终能愈合。在给观众一个说法之前,创作者必须能够说服自己。此片并不说教,其实也是相信观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无需多言。
要靠一部商业片来改变印度社会的女性权益和法治状况,肯定是远远不够的。但是,正如片尾设计的意象:带血的脚印不会在大地上消失,一步步走下去,前面会有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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