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效果,确保生态安全。2016年,沿河自治县检察院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重点问题,分别与水务、环保、畜牧、林业和环保局开展“小专项”行动,以“小专项”行动推动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2016年4月22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贵州省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森林“六个严禁”专项工作联席会议。该局吴安康副局长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开展“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共摸排案件线索9件,移送沿河自治县林业局2件,现场行政处罚1件及其他工作情况,提出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科负责人龚自飞同志介绍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情况,结合司法实务对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谈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经认真讨论,联席会议会签了《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的文件。
六个严禁
严禁盗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