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1月13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校园招聘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4年5月,刘某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家教兼职信息及群聊二维码,吸引大学生陆续进群。刘某在群内委托他人当管理员,并由管理员跟有兼职意愿的大学生进行洽谈。当大学生商谈好价格后,通过网络支付中介费给刘某,刘某再使用另一个微信号冒充家长与大学生对接,要求大学生试课。试课时间确定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之后失去联系。经统计,刘某通过这些方式共诈骗14名被害人13339元。今年7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
坪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利用在校大学生心地单纯、缺乏社会经验等情况,通过假扮中介及家长,发布虚假兼职招聘信息,精心设置骗局,诱使他们落入“陷阱”。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息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针对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回其全部犯罪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对多名在校学生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学生们,选择网络兼职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的兼职服务机构,不要轻易缴纳各种费用,更不要轻信一些中介公司的说辞,切勿为蝇头小利上当受骗。同时,网络管理平台应对用户发布的招聘信息加强审核与监管,发现虚假招聘信息要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