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方普遍迎来寒潮降温天气,郑州等地称供热系统已经处于极限运行状态。在这里,有一个新词,叫冬季室外采暖设计温度。
西安供热设施和建筑外墙保温按户外温度不低于-3.4℃的规范设计建造
郑州媒体报道称,根据国家《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郑州市冬季室外设计气温是-3.8℃,洛阳是-3℃,开封是-3.5℃,目前郑州市的室外设计气温已经低于-3.8℃的设计值。本次寒潮天气持续时间比较长,寒潮强度也比较大,即使热源和管网按照最大能力去进行供热,仍然有部分用户可能会出现供热品质下降的情况,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
而山东泰安多家热力公司此前发布公告称,本次极端寒冷天气已突破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定的泰安市-6.7℃集中供热系统设计极限值。
那么,西安的冬季室外设计温度是多少呢?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西安市冬季室外采暖设计温度为-3.4℃,供热设施和建筑外墙保温均是按照户外温度不低于-3.4℃的规范设计制(建)造的。
业内人士解释说,本次寒潮降温过程西安室外气温低于这一设计值,房屋的保温结构和供热设施逼近或超过设计临界,意味着,居民住宅墙体已经被“冻透”,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因为建设年限较长,或者建筑外墙保温质量差,甚至个别小区无外墙保温措施,因此保温性能急剧下降,室内热量散失速度成倍加快,引起房屋内温度下降,难以保障达标情况后舒适的室温。这种情况,在一些非节能建筑老旧小区的“边、角、顶、底”用户,还有周边报停用户比较多的“孤岛”用户,表现尤为明显,室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且,面对连续低温天气的冲击,各类运行设施存在较多的不稳定性,增加了管网破裂抢修、停水停电等导致小区热力站无法正常运转的安全风险。
在此提醒公众,加强室内密闭性措施。冬季室内的热量很大一部分与窗户、阳台热量散失有关,客厅、阳台、卧室密闭措施不到位时,其耗热量是非常大的。大部分居民户内阳台未设置地暖盘管或暖气片,在客厅、阳台和卧室挂上较厚的窗帘,能有效减少热量散失,有助于保持室内温度,特别是在晚间也会起到一定的保温作用。
为了确保供热设施的散热效果,不要对供热设施进行遮挡或将衣物覆盖到供热设施上。切忌私自放水,随意放水会破坏供热管网压力,大量失水会迫使热网紧急补水,补进去的水全部是凉水,会降低供水温度,导致局部供热系统失衡,从而降低整个供热系统供热效率。禁止私自加装循环泵,私自加泵会改变供暖系统的水力平衡,导致供暖系统不稳定,故障率上升,影响整体供暖效果和管网运行安全。
家里冷喊热力公司上门测温 保存测温单申请退费
近期由于低温天气影响,暖气投诉集中。采访中,华商报记者注意到,一些居民并不清楚测温时索要测温单,或者只是把自家温度计拍照留作证据,这样根本没有合法证据,无法依法退费。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室温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
业主如果认为供暖温度不达标,应着重收下列证据:(1)测温单。测温单需同时具有供暖单位和业主的签字确认,能清晰反映测温时间、测温地点、室内温度及供暖问题。如果热力公司没来测温,业主可要求物业测温并提供书面测温记录,或业主自行测温的视频资料(注意拍摄日期,可用录视频的方式,同时拍摄室外天气情况、室内密封状态、时长及一段时间内室内不同区域的持续室温)。(2)维修公告等。重点拍照保留热力公司发布的维修公告等资料,以便在“时过境迁”后还有书面证据进行维权。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热企应于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
现在西安由热力公司直管到户的小区越来越多,这种维权更简单,要求热力公司上门测温后,留下测温单,供暖季结束后根据测温单结算退费金额。如果暖气费是交给物业,可要求物业上门测温,出具测温单。就是说,必须要保存供暖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据。
华商报记者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