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11月13日消息(记者刘涛)为确保市民温暖过冬,维护用户权益,及时调查处理供热质量问题,西安市政部门从11月13日起到今冬供暖期结束,开通集中供热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电话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据西安市政公用局介绍,按照《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采暖期内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须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市政部门表示,因室温不达标产生争议时,用户可先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核实情况,协商处理;产生纠纷的,可与所在区域热力企业联系解决;用户、物业公司、热力企业三方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西安城六区用户可向市供热监管中心提出测温申请,监管中心将依程序实地测量,出具室温测量结果。室温确不达标的,根据相关数据判定原因,厘清责任,责令改正。非城六区用户可向所属区县住建部门提出测温申请和处理。
西安市政部门要求,热力企业接到对供热设施故障的投诉,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热力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应30分钟内进入抢修现场,并在停热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市政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可根据所在区域进行投诉:城六区用户,可拨打监管中心投诉电话;非城六区用户,可直接向所在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