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湖南小伙陈建雄到女友内蒙古老家提亲。女友家长辈提出,结婚前需要给20万元彩礼,并购买“三金”(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还要求在长沙买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男方出首付。
“这对我来说压力太大了,这些钱加起来得有近百万元,就算‘咬咬牙’也拿不出这么多,只能想办法四处去借。婚还没结,就得先欠一屁股债。”陈建雄说,面对“天价彩礼”,他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家人沟通。
近年来,相关部门和一些地区加大对高额彩礼综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此同时,“天价彩礼”也衍生出各种新变种。
记者采访发现,相比于传统的给大额现金、购买“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价彩礼”衍化成房子、车子、存折等。
例如,在山东、河南、甘肃一些县区,彩礼存在“万紫千红一片绿”“一动不动”等说法,其中“万紫千红一片绿”是根据人民币颜色而来的通俗说法,包括一万张5元、一千张100元和若干50元,算下来超过15万元;“一动”则指小轿车一辆,“不动”指在城区有一套房子。
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礼方式也在改头换面,男方要将一定数额的钱放在存折或者银行卡里,婚前给到女方手中。“有多少钱不公开,但是彼此心知肚明,主要是看男方的诚意,也为了避免结婚当天男方反悔不给。”一位受访对象说。
为了让“天价彩礼”变得“名正言顺”,一些农村地区将彩礼改称“恩养钱”。受访对象表示,男女订婚时在明面上不提“彩礼”二字,双方家庭也不直接对外说要多少钱娶媳妇,改成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的钱。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为女方或女方父母购买大额保险。
不少乡镇干部说,这些变相彩礼其实和原来的现金并无两样,这些所谓的“习俗”也并非真正的民俗,但乡镇政府、民政等部门一旦进行制止或约束,往往会被村民指责“破坏习俗”,因此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