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张连起上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变经营理念,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提案,其在提案中提及,推行“无理由退房”机制是房企转变思路的良方之一。
针对张连起提起的“无理由退房”机制,3月6日,蓝鲸记者与其做了深入的交流。
“无理由退房,既不应该完全市场化营销行为,也不是行政命令。”在张连起看来,这是对企业的“倒逼”机制,拉齐房企、客户之间的对等关系,促使企业的关注重心转移到“做精品、做好房子”。
“以天津国企泰达格调地产为例,目前已经实践了超过20年时间,用事实证明‘无理由退房’的可行性。”据张连起介绍,该企业承诺的“无理由退房”方法是,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定一份《无理由退房协议》,从签订购房协议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都可以无条件退掉已购房产,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该企业也从之前的无规模可言、发展到今天坐稳天津市品牌占有率第一。
“别说不能交付、就算是‘减配’这种房企普遍的行为,老百姓发现之后集体退房,风险提前暴露,社会及时止损。”张连起称,如果“无理由退房”从房企试金石转变为行业准则,所有房企就都会拼命做好产品,主动自加压力、把经营重心放在做精品、做信誉上。换言之,差的房企不会发展壮大。
张连起坦言,“无理由退房”对房企而言有巨大风险。市场起伏、房屋品质、甚至客户自身原因,都会引发“退房”。但恰恰是因为房企承担了巨大风险,才保证了购房者、社会“无风险”。
“作为房企,如果你有绝对自信,就承诺”无理由退房“,以此来验证自己可以提供优质产品、优质服务、且对客户来说物超所值,以此来抵御风险。 作为房企,如果你惧怕风险,自然而然也会倒逼自己,拼命把产品做到尽善尽美。”张连起认为,只有企业都如此,行业才会走向良性竞争,地产才会有出路。
具体而言,张连起建议,可选定一些代表性的城市,由政府推动,房地产行业协会牵头进行“无理由退房”承诺;其次,相关地方政府协调银行等相关机构制定方便无理由退房的流程;此外,也可在各级媒体上积极宣传无理由退房,推广案例。
“‘无理由退房’的最终目的,是引导房企自觉自愿的走向良性竞争,接受购房者和社会监督;进而促使行业良性发展。 ”张连起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