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忙碌过年变成忙碌离婚
大部分的人在忙碌过年,但有极少部分的人却在忙碌离婚,似乎在这祥和的日子里,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兆头,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在万家团圆的春节期间闹离婚?
一、因为平时争吵不休,积怨成仇,感情危机到了秋后算账的时候
在现实婚姻里,有些夫妻为了生活,其中一人背井离乡,平时聚少离多,疏于联络感情,久而久之,曾经夫妻俩的感情再深,也经不住时间和距离的考验,以致感情山穷水尽,甚至有一方或双方另寻他欢,因此对对方心生嫌弃。因此,趁春节之际,双方家人都在家,来个快刀斩乱麻,就此把婚姻的事情给了结了。
夫妻俩在春节期间离婚的这类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主要由于平常夫妻俩都忙碌各自的事情,难得见一次面,没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来张罗这件事情,只有等到了春节期间,抓住双方家人都在家的时候,打开天窗说亮话,就此结束了这段婚姻,把夫妻俩离婚的事宜就提到了日程安排上面,到春节过后,离婚只是个形式,办理手续罢了。
同时,很多人在新年来临的时候,会做新年的计划,也会希望开始新的生活,由此,春节就成了一些人所谓的“秋后”算账的时刻。
春节期间,多数人因为平时争吵不休,积怨成仇,感情危机到了秋后算账的时候这件事,夫妻俩最容易闹离婚。
二、因为回谁家过年,互不相让而闹离婚
一般夫妻俩都比较恋家,都出自善意,妻子想回娘家过年,以自己的父母家人为中心,而老公却也有同样的心思,特别是夫妻家乡是异地的婚姻。然而,如果夫妻俩不能达成共识,就会各抒起见,针锋相对,对于春节该回谁的父母那里过,让夫妻俩都头疼的问题,始终没有绝佳的解决办法。
因此,在夫妻俩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假若有一方气急败坏,一气之下,情绪失控,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大动干戈,随之就会闹离婚,有的甚至干脆把离婚证给办了,由此,春节似乎就成了他们闹离婚悲哀的一段插曲。因此,春节期间,多数因为回谁家过年,互不相让而闹离婚这件事,夫妻俩最容易闹离婚。
三、因为给双方的父母送过年红包或节日礼物而闹离婚
作为儿女,春节期间孝敬父母是应该的,无论妻子和丈夫也不例外。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用金钱和礼物表达孝心的表达方式,特别在春节这个隆重而又特殊的节日里,就显得更加突出。
对于给父母送过年红包或节日礼物的小心思,夫妻的“自私”就会充分暴露出来,有些夫妻在送多少的问题上,互不让步,斤斤计较,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一些夫妻走了极端,就会干脆提出离婚。把吵闹变成了离婚的事实。由于给父母送红包或过年礼而闹离婚,对于一些夫妻来说的确是冲动行事,但也不排除还有一些夫妻,平时积怨已深,借着这个理由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四、因为春节期间对方赌博,屡教不改而闹离婚
赌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尤其在春节期间,人们都处于喜庆欢乐之中,往往都会走亲访友,有些人闲着无聊,汇聚一堂,就会沾上赌博的恶习,在农村尤为突出。
一开始小打小闹,消遣而已,不听对方再三劝阻,后来就越赌越大,越陷越深,甚至倾家荡产,一年甚至几十年的积蓄都打水漂,随之东流……由此让对方对生活痛不欲生,最终毫不犹豫提出了离婚,劳燕分飞。因此,春节期间,多数因为春节期间对方赌博,屡教不改而闹离婚这件事,夫妻俩最容易闹离婚。
春节,本来是个团聚和喜乐融融的节日,作为夫妻,切莫因尘封琐事而毁坏婚姻,也不要因为个人的私事,破坏全家人春节的和谐气氛。一时的鲁莽,突然的决定,可能会让人后悔莫及。
离婚成本大幅下降
离婚率的上升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价值观。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当离婚的好处超过离婚的成本时,个人会选择离婚。离婚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即离婚经历的手续、花费的金钱和精力、离婚者所受的歧视和污名等;也包括机会成本,即所放弃的婚姻的效用。
当传统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变时,离婚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往往都会下降,离婚的可能性因此上升。首先,传统社会由家庭所承担的各种重要的社会功能逐渐由市场和社会承担,个人从婚姻中可获得的经济利益下降,降低了离婚的机会成本。其次,整个社会对离婚的包容性逐渐增强,法律对离婚行为更为宽松,社会性代价和心理负担下降。物质需求在婚姻中的不可替代性下降,也意味着感情价值在婚姻的比例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统计了20162017两年间的民审一审审结案件显示,77.5%的夫妻是因感情不和而申请离婚。此外,现代化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强,人们的接触面更广,更有可能做出重新选择的行为。研究发现,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村庄流动劳动力占比的增加,农村离婚率显著上升。
女性个体意识觉醒逃离低质量婚姻
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角色、观念变化,也正在改变家庭关系现状。如果无法获得高质量的、平等受尊重的婚姻,女性会更主动选择终止。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目前大部分的诉讼离婚是女性主动提出。根据《专题报告》,在2017年的140余万件离婚诉讼案件中,73.4%的原告为女性。一方面,这显示出女性在婚姻中获得的满足感更低。有可能是女性过去在家庭中承担了更多抚养子女、操持家务等责任,甚至全职主内;而男性则倾向于少承担家庭义务,或者完全主外而忽略了对家庭其他义务的承担。另一方面,也可能体现了现代女性对于婚姻质量的要求和期待更高,对于低质量感情的容忍度更低,一旦出现挑战婚姻忠诚度的事件,女性不再是妥协忍让的一方。同时,男女经济地位的平等,也使得女性更有底气主动解除婚姻。
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
据红星新闻报道,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后的数据明显回落。从民政部官网发布的《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详细数据也可看出,2021年全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283.9万对,比上年下降 34.6%。
但结婚人数也同样在回落。公报结果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结婚人数544.5万对,2021年年同期为588.6万对,较前年减少44.1万对,下降7.5%。
(中国小康网综合红星新闻、中国妇女报、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