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慜)在人民银行今日召开的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媒体吹风会上,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曾志诚通报了上述拒收现金行政处罚情况:11月底完成两起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对某保险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车险,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分别对两家企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和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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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处罚信息显示,两家被罚单位分别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曾志诚表示,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扎实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在查处拒收现金违法行为方面,先后对20家拒收现金违法主体给予了5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经济处罚,累计罚款304万元,处罚数量和金额均居全国首位,起到了较强震慑作用。被处罚单位涉及旅游景区、交通出行、卫生医疗、停车场、购物、餐饮、娱乐等多个行业场景,以案促改效应显著。
据曾志诚介绍,从处罚案例来看,发生拒收现金行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淡薄,缺乏对员工开展现金收付的法律规范及业务培训。比如近期被处罚的保险公司,没有对员工开展现金收取保费流程的培训,导致部分员工不熟悉现金收费的流程,认为不能使用现金购买车险,因此拒收现金。
二是经营主体以成本控制、风险防控为由,排斥或拒绝现金支付。比如前期被处罚的某些单位,没有配备收银人员,点验钞机、零钱等,导致无法收取现金,或是为防范员工收取现金后不上交不入账而造成的挪用风险,要求员工不收现金。
对于下一步工作举措,曾志诚表示,一是进一步强化协同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二是进一步提升现金服务能力,优化首都支付环境。三是进一步关注民生、重点领域,加大整治力度。